5.参赛作品知识产权属于原作者,但大赛组委会拥有对参赛作品进行公开展示、结集出版及其他形式的非商业用途推广、宣传、展览、复制等权利。
6.参赛商品零售价格不超过3万元/件套,参赛商品重量不超过20公斤/件套,体积不超过40*55*20厘米。除旅游工艺品外的商品必须是工业化批量生产的产品。
7.食品类、茶品类、饮品类、调味品类商品需报送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电子和电器类商品需报送3C认证证书复印件;国家规定须强制生产认证的其他类别的商品也需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
三、作品主题
“京畿福地 邢台游礼”,依托“京畿福地、河北游礼”大品牌,突出魅力冬奥、建党百年、长城、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等重大题材,围绕文博文创类、文化非遗类、冬奥冰雪类、红色创意类、乡村民俗类、生活创意类、工艺美术类、智慧科技类、户外美妆类、旅游演艺类10个主题类别进行大赛的征集和筛选。
1.文博文创类:以文博单位馆藏资源为核心,极推动邢台文博资源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创意设计一批文创和旅游商品。包含旅游纪念品、旅游工艺品、手工艺品等实物产品。
2.文化非遗类:以国家级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为创作题材,创意设计一批具有历史性、艺术性、知识性、实用性、趣味性的非遗文创、文博衍生品,包括办公用品、服装配饰等。
3.冬奥冰雪类:指冰雪装备和防护用品等,包括外出冬奥场景下所必需的商品和个人装备品。
4.红色创意类:依托邢台革命历史题材,创意设计具有邢台地方特色的红色文创产品。
5.乡村民俗类:以乡村民俗、自然资源、历史传统、特色农品为创作题材。创意设计一批特色农品、土特产品、创意美食、传统工艺特色的工艺美术品、民间工艺制品等文创产品。
6.生活创意类:具有代表邢台地方品牌、制造工艺或研发设计能力的,满足生活需要的日用品,以生活、家居、常用品、必需品为主。包括配饰毛绒和各类材质玩具、首饰类、文具类、陶瓷制品、潮玩等。
7.工艺美术类:体现邢台文化内涵、地域特色、工艺美术技艺及独到匠心的产品。如工艺美术品、民间工艺制品等(避免材质过于贵重),具有纪念意义的小型低值产品等。
8.智慧科技类:包括但不限于个人智能可穿戴设备、小型家用电器及结合虚拟现实与5G等现代科技的相关产品,电子产品及配件,智能穿戴设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