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旅游特色饮品类。瓶装和罐装液体饮品不少于30个;颗粒或粉末状态的即冲即饮的大包装饮品不少于5袋,小包装不少于10袋,特小包装不少于50袋。组织评审和展览后,不予退回。
4.旅游特色酒类。500ml装白酒、葡萄酒、黄酒、米酒、奶酒不少于4瓶;啤酒不少于24瓶;500ml以上装白酒、葡萄酒、黄酒、米酒、奶酒不少于3瓶。组织评审和展览后,除专家评审使用消耗外,剩余的参赛企业提前联系自取。
(五)参赛作品有关知识产权要求
参赛者或单位严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作品涉及知识产权,须提交相关的权属证书复印件。
(六)其它要求
已获得中国旅游商品大赛、中国特色旅游商品大赛(评选)以及第一、第二届河北省文创和旅游商品创意设计大赛金、银、铜奖的获奖作品,不得参赛。
参赛作品的制作、邮寄等费用由参赛者自行负担,因邮寄延误、错误、损坏和途中丢失等非主办方原因造成影响参赛的,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次大赛无需交纳参赛费用。
二、赛事安排
征集:参赛单位(或个人)登录大赛官网(www.hbwlds.com),填写报名参赛信息,下载参赛报名表并盖章签字后上传(个人签字后上传)。报名和作品上传截止日期为7月31日。
初赛:省大赛组委会组建评审团,对参赛者通过大赛官网提交的作品进行线上评审,取前500名进入复赛。
复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