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赛商品零售价格不超过3万元/件套,参赛商品重量不超过20公斤/件套,体积不超过40*55*20厘米。除旅游工艺品外的商品必须是工业化批量生产的产品。
(二)参赛作品有关技术要求
食品类、茶品类、饮品类、调味品类商品需报送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电子和电器类商品需报送3C认证证书复印件;国家规定须强制生产认证的其他类别的商品也需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
(三)参赛实物商品报送数量要求
1.旅游特色食品类。即食类的单个小包装食品报送数量不少于20个;大袋包装食品中的单个小食品数量在20个以内的,报送数量不少于5袋;大袋包装单个小食品数量在20个以上的,报送数量不少于3袋;其它大袋包装食品报送数量参照以上要求报送。即食类食品组织评审和展览后,不予退回。
2.旅游特色茶品类。每类茶品报送数量不得少于5件套。组织评审和展览后,一般不予退回,特别贵重的茶品,除专家评审使用消耗外,剩余的参赛企业提前联系自取。
3.旅游特色饮品类。瓶装和罐装液体饮品不少于30个;颗粒或粉末状态的即冲即饮的大包装饮品不少于5袋,小包装不少于10袋,特小包装不少于50袋。组织评审和展览后,不予退回。
4.旅游特色酒类。500ml装白酒、葡萄酒、黄酒、米酒、奶酒不少于4瓶;啤酒不少于24瓶;500ml以上装白酒、葡萄酒、黄酒、米酒、奶酒不少于3瓶。组织评审和展览后,除专家评审使用消耗外,剩余的参赛企业提前联系自取。
(四)参赛作品有关知识产权要求
参赛者或单位严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作品涉及知识产权,须提交相关的权属证书复印件。
(五)作品要求
参赛作品必须是实物作品,既可以是单件,也可以是系列作品。参赛作品应紧扣赛事主题和方向,必须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导向。作品必须具有浓厚的唐山元素、较强的文化属性和独特创意。要求结构严谨、制作精良、文化内涵深厚、贴近生活、具有实用与可生产性。
1.参赛作品可以团队或个人名义进行申报,参赛作品数量不限,每件参赛作品署名作者最多不超过5人。参赛者须根据大赛官方指定网站公布的参赛须知,下载报名表格,并按照相关要求申报作品。
2.凡参赛作品涉及的版权、肖像权等法律纠纷,一切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3.参赛者须按要求完整填写参赛作品报名表,除必填内容外,还须将报名表中有关作品创意制作团队的人员构成填写齐全。信息错填或未填写联系方式导致无法联络的,责任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4.参赛作品知识产权属于原作者,但大赛组委会拥有对参赛作品进行公开展示、结集出版及其他形式的非商业用途推广、宣传、展览、复制等权利。
(六)其它要求
已获得中国旅游商品大赛、中国特色旅游商品大赛(评选)、第一届、第二届河北省文创和旅游商品创意设计大赛、2019、2020唐山市文创和旅游商品创意设计大赛金、银、铜奖的商品,不得参赛。参赛作品的制作、邮寄等费用均由参赛者自行负担,因邮寄延误、错误、损坏和途中丢失等非主办方的原因造成影响参赛的,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次大赛无需交纳参赛费用。
二·报名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