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奖项设置与评审
(一)奖项设置。为隆重庆祝建党100周年,本届大赛奖项将重点向红色文创作品倾斜,优先奖励优秀的红色文创作品,具体奖项设置如下:
1.创意实物类。金奖1名,奖励现金50000元,颁发荣誉证书及奖杯;银奖2名,各奖励现金20000元,颁发荣誉证书及奖杯;铜奖3名,各奖励现金10000元,颁发荣誉证书及奖杯;网络人气奖10名,各奖励现金3000元,颁发荣誉证书及奖杯。
2.创意设计类。金奖1名,奖励现金10000元,颁发荣誉证书及奖杯;银奖2名,各奖励现金5000元,颁发荣誉证书及奖杯;铜奖3名,各奖励现金2000元,颁发荣誉证书及奖杯;网络人气奖10名,各奖励现金1000元,颁发荣誉证书及奖杯。
3.游客最喜爱的文旅商品类。金奖1名,奖励现金10000元,颁发荣誉证书及奖杯;银奖3名,各奖励现金5000元,颁发荣誉证书及奖杯;铜奖5名,各奖励现金2000元,颁发荣誉证书及奖杯;网络人气奖1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杯。
4.优秀组织奖。共计5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杯。
以上奖项按从高不重复的原则给予奖励,所获奖金均为税前。获奖作品进入“创意济宁”文创产品展馆展示,纳入济宁孔子文化旅游集团权属企业、景区等长期展示和销售;符合条件的,将由相关部门推荐、协助进行专利申请,推动后续开发。
(二)评审程序。分为初评、网络投票和终评三个环节。初评评选出一定数量作品入围后进行公示和网络投票,终评将在入围作品中开展,结合网络投票情况,评选出实物类、设计类及游客最喜爱的文旅商品类各类奖项。
七、有关事项
1.参赛作品必须是作者的原创作品,曾经参加过其他设计竞赛并获奖或为第三方服务设计的产品方案不得参赛。凡经评审委员会审查核实,确认具有抄袭行为的参赛单位或个人,取消其本次及今后参赛资格。
2.参赛者可用同一个账号,提交多份不同作品(同一系列的视为一类作品);一个作品只能提交一次,重复多次提交视为无效,在报送的作品中不得出现任何参赛单位的相关信息;每件参赛作品可由个人或企业报送,原则上由作品版权所有者报送。如其他广告代理公司、制作公司或其他授权单位报名参赛,必须事先征得作品版权所有者同意,若发生版权纠纷,责任由报送单位自负,所获奖项撤销;参赛作品凡涉及肖像权、著作权、商标权、名称权等法律有关问题,由参赛者负责;实物类作品在运输过程中损坏或遗失,参赛者自负。
3.参赛作品知识产权属于原作者,但大赛组委会有权将参赛作品用于媒体及其他平台进行宣传、展览、展示及宣传品制作等用途,且不需支付报酬;大赛主办方和协办方拥有与作品权利人经共同协议优先将参赛作品进行商业化开发并分享开发收益的权利;获奖者接受奖励即表示其作为权利人将作品的使用权排他性地授予大赛组委会,大赛主办方、协办方拥有对获奖作品在保留作者署名权前提下进行免费收藏、展出、复制与方案演绎的权利。
4.大赛为公益类比赛,未获奖项实物类作品在颁奖典礼结束二个月后方可取回,往返运费均由参赛者单位或个人承担。获奖者请于颁奖典礼结束后一个月内提交领奖材料,逾期视为自动弃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