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参赛作品中不得出现任何与参赛人员姓名、单位相关的文字、图案、标记及其它与设计方案无关的符号,不符合规定者将被视为无效作品,取消其参赛资格。
5、参赛作品知识产权属于原作者,但大赛主办方拥有对参赛作品进行公开展示、结集出版及其他形式的推广、宣传、展览、复制等权利。
6、食品类、茶品类、饮品类、调味品类商品需报送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电子和电器类商品需报送3C认证证书复印件;国家规定须强制生产认证的其他类别的商品也需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
7、寄送费用均由参赛者自行负担,因寄送延误、错误、损坏、丢失等非主办方原因影响参赛的,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次大赛无需缴纳参赛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