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赛作品上一律不得出现与参赛者有关的任何文字、图标等信息标记,否则视为无效作品。已参加过任何形式赛事活动的作品谢绝参赛。
(二)本次大赛作品界定为在目前市场条件可完成的产品工艺下,可被打样、批量化生产且尚未在市场上生产、流通的商品。作品需提供3D MAX或C4D等建模软件多方位效果渲染图,并阐述作品材质、工艺、规格、价位等。
(三)最终参赛作品均是参赛者原创作品,未侵犯任何他人的任何专利、著作权、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否则,大赛将取消其参赛、入围与获奖资格,收回奖金和证书,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所有因参赛作品引发的版权或知识产权纠纷概与组委会无关。
(四)获奖作品所有权均归李庄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所有,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使用权、发布权、处分权、收益权,并有权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自获奖通知发出之日起,李庄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有权合法使用获奖作品。获奖者需签订知识产权转让承诺书并提交作品源文件,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李庄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作品转让、复制、转载、传播、摘编、出版、发行、许可使用等。
八、奖项设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