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有意愿参与杭州市拱墅区形象标识(LOGO)设计并自愿遵守本征集公告和本次征集活动全部要求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均可单独或共同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并提交应征设计方案。
2.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应征人应当在提交的应征文件中明确标明作者的姓名和/或名称以及联系方式;其中共同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应征人应当在提交应征的文件中明确标明全部共同作者的姓名和/或名称以及联系方式。
3.征集人或者经征集人授权的第三方有权审核应征人的资格,如发现应征人作出任何虚假陈述,有权在本次征集活动的任何阶段取消应征人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资格。
02 设计要求与提交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