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提交作品需附带设计说明。设计说明应有助于对标识的理解,其内容为阐述标识的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字数控制在300字以内。
3.提交作品还应注明设计者的联系方式(姓名、身份证号码、单位名称、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
4.提交电子版作品的应征者将相关资料发送到电子邮箱rcxzzk1@163.com,邮件主题上注明:“容城党建形象标识征集”字样。提交手绘版作品的应征者将相关资料邮寄到容城县奥威路118号中共容城县委组织部组织科(511办公室),联系人:李硕;联系电话:(0312)5697283;邮编:071700。
五、相关说明
1.应征作品应是应征者独立创作的原创作品,不得剽窃、抄袭、模仿,不得与已注册或已使用的标识雷同,此前未曾许可他人(包括法人、其它组织和自然人)发表或使用。
2.应征作品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风俗,不得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应征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应征者承担。
3.应征作品均不退还应征者,请应征者自留底稿。
4.获奖作品应征者获取奖金后,作品著作权即归中共容城县委组织部所有,中共容城县委组织部享有品牌口号、LOGO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包括对其修改、展示、出版等)。获奖者今后不得自行使用和转让第三人。
5.本次征集活动解释权归容城县委组织部所有。
六、奖励办法
本次活动设录用奖1名,奖励人民币2000元及颁发获奖证书;入围奖2名,各奖励人民币500元及颁发获奖证书。获奖名单和作品将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