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作品用彩色图形设计,最多不超过5色。
五、提交要求
应征人简介(姓名、单位、通信地址、联系电话、个人有效证件扫描件,以团体名义提交作品的须提交相关资质证明)1份;每位创作人投送作品不超过2件;提交应征作品电子版本,并附300字以内应征作品创意构思文字说明,电子版存储为RGB色彩、JPEG格式,分辨率300dpi,尺寸不小于5M;作者提交的作品及有关资料概不退还,自留底稿。
六、评选及奖励方式
此次征集的南昌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标识(logo),由南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聘请专业人士组成工作组对作品进行评选,确定10个入围作品,再从中确定1个最终入选作品并公示。被最终确定使用的作品将一次性给予5000元设计费并颁发证书,其余入围作品每个将一次性给予1000元设计费并颁发证书。(奖金税收由获奖作者自行缴纳。)
七、创作申明
作品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作品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以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的内容;作品或创作素材不得侵犯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或其他权利;侵权作品一经发现将被取消资格,所有因此而引发的法律责任由应征者承担;作品一经入围采用,其著作权和使用权归南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所有,南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有权决定作品的修改方式,有权对各作品进行拼接组合并最终形成南昌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标识(logo),有权决定作品的使用方式;作品一经采用,设计者不得再将其作为其他用途。
文章转载自微信公众号:南昌民族宗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