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设计稿应附有对图形标识和字体的创作说明(500字以内),包括设计的图样和技术文字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和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设计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图形标识和字体设计稿,应附彩色效果图,并提供标准用色和专用字体设计稿。
6.作品图形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JPG格式,大小不低于3M,并提供矢量文件。
(三)其他要求
1.本次征集只接受电子邮箱投稿。
2.每位投稿人(团体、单位或个人)投稿作品不超过3件(单个形象宣传语或形象标识为1件)。
3.如遇相同(相近)宣传语和形象标识,以优先提交者(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4.入选宣传语及标识将用于宣传片、公益广告、宣传报道、主题活动等各种载体和场合。
五、评选及奖励办法
(一)本次征集活动由主办、承办单位联合组织开展。征集活动结束后,由评审委员会对所征集作品进行初审,每个类别评选出20件入围作品,组织在市重点新闻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等进行公众投票并公示,同时征求市直有关单位和人员对入围作品的意见。
(二)结合公众投票、意见反馈,由评审委员会对入围作品进行集中评审并最终确定一、二、三等奖共12件(形象宣传语6件、形象标识6件),优秀奖28件。其中获三等奖及以上的12件作品报市委、市政府审定,最终确定2件作品(宣传语1件、形象标识1件)作为曲靖市城市形象宣传语和形象标识(Logo)。
(三)奖项设置:一等奖,2件(宣传语1件、形象标识1件),每件奖励10000元;二等奖,4件(宣传语2件、形象标识2件),每件奖励5000元;三等奖,6件(宣传语3件、形象标识3件),每件奖励2000元;优秀奖28件,每件奖励500元;以上获奖作品均从入围作品中确定,除奖金外,还将给予证书和纪念品。没有入围但符合征集要求的作品给予证书和纪念品。
六、声明事项
(一)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投稿人须保证提交作品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其它任何权利;一经发现上述行为将取消评选资格,已获奖的取消奖励并依法追回所发奖金,如涉及版权等法律纠纷,由投稿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应征作品一经入选确定,作品的知识产权归活动主办方所有,活动主办方对入选作品拥有修改、展示、出版和宣传的权利,入选团体、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
(三)应征作品在评选结果公布前不得重复参加其他相关评选活动。作品因重复投稿发生的法律纠纷,由该作品投稿者承担。
(四)应征作品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任何法律法规的内容,不得含有涉嫌国别歧视、民族歧视、种族歧视、宗教歧视或者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良好风俗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