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声明事项
(一)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投稿人须保证提交作品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其它任何权利;一经发现上述行为将取消评选资格,已获奖的取消奖励并依法追回所发奖金,如涉及版权等法律纠纷,由投稿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应征作品一经入选确定,作品的知识产权归活动主办方所有,活动主办方对入选作品拥有修改、展示、出版和宣传的权利,入选团体、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
(三)应征作品在评选结果公布前不得重复参加其他相关评选活动。作品因重复投稿发生的法律纠纷,由该作品投稿者承担。
(四)应征作品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任何法律法规的内容,不得含有涉嫌国别歧视、民族歧视、种族歧视、宗教歧视或者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良好风俗的内容。
(五)活动不收报名费,投稿人在参评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自理,所设奖金均为税前奖金。所有应征作品一律不予退稿,请自留底稿。
(六)凡投稿者,均被视为认可本公告所有条款。
(七)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活动主办方所有。
七、征集方式
(一)活动通过网络方式征集,邮箱:479260311@qq.com,联系人:杜丹,联系电话:0874-3182825,13466112355。
(二)作者须完整保留原始草稿或原始文件,以便作品入围后可以调用。
(三)投稿作品按附件(曲靖市城市形象宣传语及形象标识(Logo)征集表)要求填报,形象标识(Logo)单独作为一个图片文件。最后将征集表word文档、签字加按手印的征集表图片(或PDF件)、形象标识图片文件等3个文件形成一个压缩文件夹以邮件附件形式报送。邮件注明“曲靖市城市形象宣传语及形象标识”字样,同时注明投稿机构名称或投稿人真实姓名。
曲靖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12月30日
附:曲靖市城市形象宣传语及形象标识(Logo)征集表.docx(点击阅读原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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