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充分体现商丘的历史、区位和发展定位;
(2)形象鲜明、内容丰富,视觉识别性良好,利于宣传推广;
(3)具有原创性,符合商标注册及所有权转让规定,并确保任何第三方不会因知识产权等权利向征集人主张权利;
(4)应征作品须提供彩色稿件(附色标说明、设计文字说明各一份),并提供完整的矢量图源文件或jpg文件(精度不小于300dpi,画面尺寸不小于300mm×300mm)。
2.形象宣传语要求:
(1)控制在10字以内,明朗凝练、权威庄重、开放时尚、易懂易记,充分反映产品定位、价值取向。
(2)具有原创性、唯一性。
(3)参赛作品须附说明,阐述理念和作品含义,文字精练(不超过200字)。
3.应征者提交作品时请详细注明姓名、性别、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邮箱等内容。
三、征集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