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方式
本次征集活动设立特等奖及一、二、三等奖,由广州市第十三中学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确定获奖作品。
校庆标志设计(LOGO)获奖的作品学校将举办校庆优秀标志设计作品展览。
其他说明
所有参选作品概不归还,请自留底稿。
被采用的校庆标志设计(LOGO)作品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均归属广州市第十三中学所有,学校可根据需要自行用于校庆活动及学校形象等宣传展示活动,以及在校庆活动期间使用。未经学校许可,作品不得用于任何商业活动。
应征校庆标志设计(LOGO)作品的标志图案和相关内容等不得对他人的注册商标、外观设计专利及受知识产权法保护的其他文本构成侵权。征集作品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均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后果,与征集单位无关。
广州市第十三中学校庆筹备工作组保留对此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