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应征者参与本应征活动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八)应征作品权属
1.经过征集单位(四川达州东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确认,以下简称“征集单位”,LOGO一旦采用,其知识产权及使用权归征集单位永久所有。征集单位对应征作品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一切著作权(署名权除外);
2.未经征集单位同意,包括应征者在内的任何人均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应征作品;
3.征集单位有权对应征作品作任何形式的修改而无须征得应征者的同意;
4.征集单位以任何形式使用应征作品而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征集单位所有;

9.应征者参与本应征活动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八)应征作品权属
1.经过征集单位(四川达州东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确认,以下简称“征集单位”,LOGO一旦采用,其知识产权及使用权归征集单位永久所有。征集单位对应征作品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一切著作权(署名权除外);
2.未经征集单位同意,包括应征者在内的任何人均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应征作品;
3.征集单位有权对应征作品作任何形式的修改而无须征得应征者的同意;
4.征集单位以任何形式使用应征作品而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征集单位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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