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声明
1.提交作品必须是未发表过的原创作品。所有投稿者必须是其作品的合法权利人,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如投稿者提交的作品存在抄袭或其他侵权行为的,由投稿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与宁夏回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无关;
2.选中作品所有权知识产权归宁夏回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所有,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使用权、发布权、处分权并有权对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
3.选用作品投稿者有义务配合宁夏回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对标识设计进行修改完善;
4.征集结果公布后,未采用的作品即可自行处理,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作品概不退回;
5.此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宁夏回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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