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作品要求
1.设计作品应积极、健康、向上,不得含有悖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
2.设计作品必须是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杜绝抄袭、雷同,严禁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凡有侵权行为,均由应征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标识(LOGO)体现广泛通用性,适合武侯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构在制作公共标识、工作牌、信函标记等载体和环境时应用与传播。
4.标识(LOGO)图案面积不小于125p*125px,提供矢量或JPG格式,分辨率800*600dpi以上,同时必理附以设计比例图(标注宽、高)和设计理念、思路、含义等内容(字数300字以内)。(注:LOGO设计可体现“武侯未保”字样;作品获奖后需提供相应高精度源文件)
5.LOGO设计稿件中不能出现任何与创作者有关的信息,创作者相关信息附在电子邮件正文部分
标语征集要求
标语应充分体现儿童保护观念和精神,结合武侯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突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理念,构思新颖、内涵丰富、创意鲜明、色彩明快,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和表现力,便于识别、传播和推广。
作品权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