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树立大武口文化旅游新形象,扩大旅游对外影响力,提升城市旅游品牌认知度,中共大武口区委宣传部、区文化旅游局特面向社会各界举办大武口文化旅游主题形象宣传语征集评选活动。
一、征集内容
本次征集的目标作品是大武口文化旅游主题形象宣传语(或称广告语)。参评作品必须高度浓缩大武口城市特点和文化旅游资源特色,语言简明清晰、艺术感染力强,易于记忆,便于传播。每位应征者认真填写征集表,投稿作品不超过3条,字数在16字以内,可以附创意文字说明1500字以内,图片、影像不限。
二、征集时间
2012年4月18日起至2012年5月18日(截稿日期邮戳为准)。
评选结果将于2012年6月30日前对外公布。
三、参与形式
参评作品采取电子邮件或邮寄信件两种形式,并在来件中注明作者的姓名、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以便联络核实。
电子邮箱:dwk12301@163.com
邮寄地址:大武口区文化旅游局(大武口区文明南路68号)
收件人:周晓涛
邮编:753000(信封注明“参评作品”字样)
四、评定办法
本次征集活动将邀请文化、旅游、科研等有关部门的知名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宣传语征集期间,作品按收到的先后次序为准,在大武口新闻网、石嘴山旅游网、石嘴山市电视台、石嘴山新闻网等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征集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初评出入围宣传口号20个,在网络等媒体上公示,请公众在此范围内投票选择。根据公众投票结果,结合评审委员会意见,由评审委员会最终确定宣传口号1个,优秀奖10名,通过媒体公布。
五、奖项设立
本次征集活动设“大武口文化旅游主题形象宣传口号最佳创意奖”1名,奖励价值1000元的旅游纪念品;设优秀创意奖10名,奖励精美旅游纪念品一份,颁发荣誉奖牌。最佳文化旅游主题形象创意奖为专家评审并经区委、区政府采用的宣传口号。
六、大武口区文化旅游局享有获奖作品的著作权。
七、大武口区文化旅游局对此次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中共大武口区委宣传部
大武口区文化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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