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作品要求
1、能准确反映茅箭旅游主题定位,充分体现茅箭旅游的山水文化、人文底蕴,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创意新颖、上口易记,适合传播推广,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吸引力、感召力和宣传效果;
2、每个口号要求用一至两句语言表达,字数不超过14个字,文字易读、易认、易记,朗朗上口并富有美感;
3、应征作品应附创意说明(200字以上),作品均须为未公开发表过的原创作品,不可简单比附、套用;
二、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设采用奖1名,奖金5000元;优秀奖3名,奖金各1000元。以上奖金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支付,个人所得税由获奖作者本人支付。
三、投稿方式
1、投稿人应提供书面稿件或电子稿件,通过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传真的方式投稿。
2、投稿人需在稿件中注明姓名、工作单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和邮编,并在信封或电子邮件标题中注明“茅箭旅游口号征集”字样。
3、征集时间:自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4月30日止。(以投稿信件邮戳或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4、投稿邮寄地址: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旅游局
邮编:442012
联系电话(传真):0719-8789046
E-mail:
769381980@qq.com
联系人:周圆
四、 评选办法:
征稿结束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专家组对作品打分,评选出采用奖1条和优秀奖3条。作品获选后将作为茅箭区对外旅游宣传口号使用,并通过媒体公布。按照国家《着作权法》的相关规定,获选作品着作权归中共茅箭区委宣传部、茅箭区旅游局所有,投稿作品概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茅箭区委宣传部、区旅游局保留对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中共茅箭区委宣传部
茅箭区旅游局
2011年3月28日
http://www.10yan.com/Html/News/xsqx/MaojianNews/2011-3/30/0949479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