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各地工商机关积极采取措施,对擅自将他人的知名字号或商标作为自己的字号申请登记企业名称,并以多种方式在市场上使用,制造市场误认、混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以下简称“傍名牌”行为)进行治理,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从目前情况看,由于多种原因,“傍名牌”行为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社会反映比较强烈。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总结全国工商机关打击“傍名牌”工作经验,建立打击“傍名牌”长效机制,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国家工商总局反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执法局与中国工商报社联合开展打击“傍名牌”有奖征文活动。
本次有奖征文以各地工商机关查处借助他人知名字号或商标的市场信誉,通过搭便车,制造市场误认、混淆,争取市场交易机会,严重违反诚实信用的市场交易准则等典型不正当竞争行为为主,总结交流打击“傍名牌”执法经验和做法,研究探讨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措施和办法。
本次有奖征文活动结束后,由国家工商总局反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执法局、中国工商报社领导及有关专家组成评奖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获奖结果于2012年11月公布。本报将适时选登部分优秀作品,欢迎广大工商干部及读者积极参与。
□本刊编辑部
附:打击“傍名牌”有奖征文活动实施细则
一、征文内容:以打击“傍名牌”执法为主,总结交流打击“傍名牌”执法中的经验和做法,研究探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的措施和办法。
二、征文要求:观点鲜明,论述严谨,文理通顺,层次清楚;文体不限;字数一般不超过2500字;征文应注明作者姓名、单位、通信地址及联系电话。
三、征文日期:即日起至2012年10月31日。获奖结果将在《中国工商报》公布。
四、投稿方式:稿件可以采取电子邮件和信件两种方式。
1.电子邮箱:cicn@vip.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打击‘傍名牌’有奖征文”。
2.邮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花乡纪家庙育芳园东里23号中国工商报社《现代公平》编辑部,邮编:100070。征文请在信封上注明“打击‘傍名牌’有奖征文”。
五、奖项设置:一等奖10名,奖金各2000元;二等奖20名,奖金各1000元;三等奖40名,奖金各500元。所有获奖人员均颁发证书。
http://www.cicn.com.cn/content/2012-05/16/content_11323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