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隆重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讴歌党的丰功伟绩,缅怀革命先烈,进一步加强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教育,激励全县人民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投身各项本职工作,为闽侯社会经济发展做贡献。拟于建党90周年之际举办“党在我心中”征文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主、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闽侯县委宣传部、中共闽侯县委组织部;
协办单位: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县党史研究办公室;
承办单位:闽侯县文学协会、闽侯乡音社
二、征文时间: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4月30日
三、征文要求:
1、稿件内容:讴歌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的革命先烈, 颂扬忠诚党的事业、践行科学发展观、廉政勤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当代各行各业先进典型,赞美建党90周年的成就和党建工作成果,抒发对祖国、对家乡的热爱之情,描写当代和谐繁荣、风清气正的景象,号召全县人民坚定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齐心协力,同舟共济,推进闽侯全面科学发展。
2、征文体裁:文章体裁为微型小说、报告文学、通讯、散文、散文诗、现代诗、古诗词等,微型小说、报告文学、通讯字数一般要求在2000字以内;散文、散文诗字数一般要求在1000字以内;现代诗、古诗词一般要求不超过100行。
3、稿件格式:只要求提交文稿电子文本,A4标准版式,行间距1.5倍,标题二号黑体,正文小三仿宋体。征文最后一页的末尾2-3行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单位、地址、电话以及网络联系方式。稿件直接发到“征文办”电子邮箱:PYC54321@126.com。
4、文责要求:文章内容必须是本人原创作品,文责自负。
四、评选和奖励:
征文比赛将组织专家评选,初选入围作品在中共闽侯县委宣传部网站上发表,并在《闽侯乡音》上选登,在初选基础上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50名,并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奖金标准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500元、优秀奖100元。所有获奖作品于7月前将结集出版。
同时,评选出组织参赛的集体奖项,一、二、三等奖各一名,颁发获奖证书和奖杯。
http://www.fuzhou.gov.cn/zfb/xxgk/fzdt/xsqdt/mhx/201101/t20110113_20504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