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文
(一)活动目的:弘扬塔河精神,展示塔河治理成就;增强全社会“关爱母亲河,保护母亲河”和“保护生态,节约水资源,促进人水和谐”的意识。
(二)主办单位:新疆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协办单位:新疆日报社(三)征文内容:记述塔里木河流域的发展变化,反映“我与塔里木河”的特殊情结,体现塔河精神和塔河人的风采。
(四)征稿截稿时间:2008年6月27日(收到时间)
(五)征文要求:1、征文紧扣主题,内容生动,富有感染力。字数在1500字以内。2、参赛作品请写明作者真实姓名、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等资料。3、评选后的获奖作品,主办单位有权使用,不另付稿酬。4、所投稿件须为原创稿件,请自留底稿,恕不退稿。
(六)评选:邀请专家、学者组成评委会,对征集的作品进行评选。
(七)奖项设置: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2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1000元;优秀奖10名,奖金200元。
(十三)作品展示:征文、摄影获奖作品将在《新疆日报》《塔河网》和《塔河流域信息》上刊登。
(十四)主办方有权将获奖作品用于公益性广告、宣传、展览、印刷、出版,不另付稿酬。获奖作品的使用权、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
(十五)征文、摄影稿件传送方式:1、电子邮箱:2、邮寄: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43号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办公室邮编:841000(来稿请注明“塔河杯”征稿)
“塔河杯”有奖征文及摄影大赛组委会
2008年3月17日
http://www.tianshannet.com/news/content/2008-03/17/content_249193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