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12日,国家体育总局正式确定杨浦区代表上海市成为全国首批全民健身示范城区试点单位。今年,是我区开展创建工作的关键年,为进一步展示杨浦形象,彰显杨浦全民健身示范城区特色,激发全区干部群众共同参与杨浦全民健身示范城区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杨浦区创建全国全民健身示范城区和“体育生活化”口号设计创意。
一、征集范围
凡愿意遵守本次征集活动规则的个人和团体均可提供作品参选。
二、作品要求
杨浦创建全国全民健身示范城区,开展市民“体育生活化”宣传口号征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口号设计应当体现杨浦全民健身示范城区与体育生活化内涵。
2、应征口号应具有以下特点:
主题鲜明:作品能概括杨浦区作为全国全民健身示范城区的特征和优势,体现市民参与体育生活化锻炼的新理念、新感悟,彰显其独特性、内涵性、差异性,反映创建活动和参与全民健身的积极意义;
简洁明快:文字简洁明快,表述直白巧妙,易懂易记,琅琅上口,便于传播和普及;
感召力强:文字要有较强的亲和力、吸引力和感召力。
3、口号文字仅限中文,字数控制在20字以内。
三、征集时间
征集活动自即日起至2012年4月30日17时整截止(以下简称“截止时间”)。
四、应征办法
1、应征作品应附页注明作者姓名、年龄、职业、工作单位、联系地址及电话等相关资料。
2、应征作品(封面请注明“杨浦创建全国全民健身示范城区和或市民开展体育生活化口号征集”字样)可邮寄或直接交付至如下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宁国路121号杨浦区体育局813室,邮编:200090;也可电子邮件的方式投稿,E-mail:ypqqtk@126.com。
3、咨询电话:55960097。
4、应征作品一经送达,即视为应征者已全部知晓并完全接受本征集相关规定。应征文件不符合本征集要求的,应征者可于截止时间之前补正。
五、应征作品的评选和决定
1、本次征集活动将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领导组成评选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评选办法另定。
2、口号征集单位拥有决定杨浦创建全国全民健身示范城区和“体育生活化”口号的最终权利。
六、奖励
1、征集活动设一等奖四名、二等奖八名、三等奖若干名,将对获奖人员发放一定的物质精神奖励。一等奖将被采纳为杨浦创建全国全民健身示范城区口号及“体育生活化”口号。
2、评选揭晓后,征集单位将在相关媒体公布获奖者名单。
七、特别声明
1、所有参选作品必须是原创,参选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口号一经采用,将用于公开宣传、使用,制作纪念品等。
2、任何参选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专利权或其他合法的法律权利。若作品或其使用的素材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利,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由该作品的投稿者承担。
3、本次活动入围的作品,视为委托创作之作品。其所有权利归主办单位所有。
4、投稿者请自备底稿。所有参选稿件不予退稿。
5、本次活动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附:《杨浦区创建全国全民健身示范城区、市民开展“体育生活化”口号征集表》
主办单位:杨浦区体育局
杨浦区体育总会
2012年3月
附件:
杨浦区创建全国全民健身示范城区、市民开展“体育生活化”口号征集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