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新区十大文体设施名称征集公告
为加快建设“两区一城”,打造“人文龙华”、“幸福龙华”,龙华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决定规划建设观澜体育公园等十大文体设施。按照“高起点、高定位、高标准”的规划建设思路,体现新区的城市品位和档次,彰显龙华特色,同时加大广大市民对十大文体设施的参与度和关注度,现决定面向全社会征集十大文体设施名称。
一、征集对象
面向全社会征集,以单位或个人名义应征均可。
二、实施步骤
(一)稿件征集阶段(2月4日--3月8日)
在新区政府网站及各大报刊等发布本次活动启事,广大市民按指定方式投稿。
(二)稿件初选阶段(3月9日--3月15日)
由主办方组织新区、办事处及下属有关事业单位代表,对稿件进行初选,每个项目各选10个名称入围。
(三)网络投票阶段(3月20日--4月16日)
将初选出来的名称,通过网络面向全社会,供全体市民投票,根据得票数选出前三名。有关投票网址请及时关注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网站(http://lh.sz.edu.cn:8080/)查看有关公告。
(四)名称决定阶段(4月17日后)
将前三名稿件名称提交新区加快推进文体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决定项目最终名称。
三、名称要求
名称应主题鲜明,基调健康,内涵深刻,清晰流畅、琅琅上口,便于记忆、传颂和普及,感染力强,综合效果突出。
(一)符合国家法律和有关地名命名的规定;
(二)着重体现区位特色和社会特征,体现新区历史底蕴、人文特色、地理风貌、民俗风情,富有影响力与感召力;
(三)简洁、大气、响亮、易于传播;
(四)字数要求为二至五个汉字,如“深圳湾体育中心”中的名称 “深圳湾”。不得采用外文、符号;
(五)不以人名命名,不得用外国人名、地名命名;
(六)地名用字、读音必须准确规范,避免使用生僻字、歧义字;
(七)名称原则上不出现“观澜、民治、大浪”等龙华新区内的原有地名,不得与深圳市内同类设施的名称雷同。
四、奖项及奖金设置
对优秀稿件予以一定的物质奖励。
(一)奖项设置:每个项目设“命名奖”各1名,共10名;“优秀奖”各2名,共20名;“入围奖”各7名,共70名。
(二)奖金设置
命名奖:奖金人民币5000元(含税);
优秀奖:奖金人民币700元;
入围奖:奖金人民币300元。
五、参与及投稿要求
(一)投稿要求
1.稿件必须为原创,不得有抄袭、弄虚作假和剽窃行为,所有参赛稿件如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名誉权等行为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2.稿件入围后,版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对各类稿件可进行修改、改编等非商业性再创作。在确保相关权利人法定权益的基础上,主办单位将把各类优秀稿件无偿提供各类媒体进行刊播。
3.来稿需注明个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及有效联系方式。若因作者个人原因造成无法联系或其他争议,由作者承担后果。
4.参赛者每个项目限投3条,稿件报送截止日期为 3月8日。
5.如出现相同名称的稿件,以邮箱的最先收信时间为准。
6.主办单位保留对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附件:1.龙华新区新建十大文体设施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
2.龙华新区新建十大文体设施命名投稿表
特此公告。
龙华新区加快推进文体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
2015年2月4日
附件1:
龙华新区新建十大文体设施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