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区关于征集神女湖鼎名和铭文的启事
神女湖是永川新城区“三湖”之一,位于风景秀丽的茶山竹海景区南麓,集山、水、林、石、亭、廊、茶山神女雕像等园林元素于一园,融清新雅致的自然景观与古典浪漫的人文大观于一体,是一座复合型体验式生态文化公园。神女湖鼎高约3.3米、宽2.6米,拟放置于神女湖畔。为让更多人关注“三湖建设”,提高永川知名度,扩大对外影响力,特开展神女湖鼎名和铭文公开征集活动。
一、征集时间
2011年3月14日至2011年3月20日。
二、征集对象
关注永川经济社会发展,对神女湖建设较为了解的区内外个人和机构,均可按照本规则参加征集活动。
三、征集要求
1.鼎名
以凝练、富有美感、涵义深刻的语言给鼎命名,字数以2—6字为宜。
2.铭文
具有独创性、前瞻性,富有吸引力和感染力,充分体现永川文化、永川精神的深刻内涵及永川形象的独特气质。
3.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 2000.00元
二等奖:2名 各800.00元
三等奖:3名 各300.00元
四、活动步骤
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1、宣传发动与设计投稿阶段:2011年3月14日至2011年3月21日。在永川日报、新华网永川频道、永川网等媒体发布征集启事,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所投稿件以寄出地邮戳时间为准。
2、评审:2011年3月22日至3月31日。专家评审组在投稿作品中,评出各大奖项。
3、公开颁奖:2011年4月1日。
五、活动说明
1、参加“神女湖鼎名和铭文”征集活动的作品一经获奖,本活动主办单位即可无偿使用,并可作适当修改。
2、参加作品竞赛者,需将报名表下载填写和应征纸质作品一起,送达活动主办方,只发送邮件未交纸质作品的,视为放弃评奖。所有参赛作品原稿一律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备份并予以谅解。参与应征者,登录新华网永川频道、永川网点击下载《永川区神女湖鼎名和铭文应征报名表》。
3、本次征集活动神女湖鼎名和铭文两个项目同时展开,不可参加独项,神女湖鼎名必须标注释义,字数不超过200字。
4、本活动的解释权归本次征集活动办公室。活动评奖结果将在永川电视台和《永川日报》、永川网上播出和刊登。
5、本活动由永川区公证处公证。凡投稿者,均视为同意本启事的所有内容并受本启事约束。
6、设立永川征集神女湖鼎名和铭文征集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电话:023-49821679(区委外宣办)联系人:童凌燕,15922575370,传真:023-49818866、邮编:402160
地址:永川区人民大道191号政府办公大楼三楼永川区委宣传部。邮寄作品信封背面请注明“永川神女湖鼎名和铭文征集”。
电子信箱:yongchuanwxb@163.com
中共重庆市永川区委宣传部
201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