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坞镇路名有奖征集启事
经省政府批准,撤销湾坞乡设立湾坞镇。湾坞撤乡建镇后,随着“海西”、“环三”发展战略及湾坞半岛总体规划的进一步实施,湾坞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新的道路将逐步建成。为提升新生路名的文化品位,使其富于文化内涵和开发价值。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湾坞道路地名,入选路名部分将用于湾坞半岛规划及在建道路的命名和部分已有道路的更名,其余入选路名作为储备资料,用于今后新建或新规划道路的命名。
一、 征集的对象和范围:
此次路名征集的对象是湾坞半岛东西两侧规划和在建的主干道路18条、次干道路11条、支道路3条,总计32条。
二、征集要求
1、含义健康,符合社会道德风尚。
2、用字准确规范,易记易懂,避免使用生僻字及字形字音容易混淆或产生歧义的字。
3、体现湾坞人文、地理及福安滨海新区战略定位特征,体现时代特征及文化内涵,特色鲜明,寓意深刻,富有个性。
4、道路命名务必系统性,注明创意说明,写明道路命名的基本思路和地名的含义。
三、提交方式和截稿时间
1、参选作品可直接寄送湾坞镇人民政府(邮编355006),也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fawwxzf@163.com,请注明应征者姓名及联系方式,并在信封或电子邮件标题注明“路名征集作品”截稿时间为2010年 7月31日(信件以邮戳为准)。
2、投稿建议使用统一的《湾坞路名有奖征集投稿表》,并且写清投稿者姓名、住址、联系电话及身份证号码。
3、来搞一律不退。
四、评审办法及奖励办法
1、聘请熟悉湾坞历史文化、热心地名工作的有关人员等共同组成评委。
2、对收集到的路名作品经统一登记、集中整理筛选后,对符合地名要求的作品,由评委评选出入围投稿对象10人,颁发入围奖,每个入围对象一次性奖励作者人民币500元。
3、将入围路名报送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并经研究后确定为录用名,颁发录用奖,每录用1条路名,一次性奖励作者人民币200元。
4、一个路名不重复得奖。
五、有关事项
1、路名一经批准入选,其所有权归湾坞镇人民政府。
2、投稿路名如有同名,其投稿作品以先收到的为准,后收到的不予重复登记。
3、入选的拟用路名及作者在《福安新闻》及“中国福安”网站(http://www.fjfa.gov.cn/)公布。
4、本次征集路名活动的解释由湾坞工贸集中区管委会、湾坞镇人民政府负责。
六、联系方式
地址:湾坞镇马头商贸街121号
联系人:王怀銮 陈希生
电话:0593—6295001 6296116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加,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