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活动,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创建工作,巴中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征集 “巴中市城市质量精神”表述语言。
一、征集时间
自公告之日至10月31日, 2013年10月31日18:00为投稿截止时间。
二、征集要求
(一)作品必须具有原创性,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不参加其它评选活动,不属于公开作品,不易和其它短语或广告语相混淆;
(二)必须充分展示巴中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的理念、价值观,体现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的内涵,展现巴中历史文化名城底蕴和城市质量特征;
(三)创意大气、简约、朗朗上口,言简意赅、易懂易记、便于传播,做到文化与品质并存,喻意深远,富有时代特色;
(四)提供释义,文字表达简明扼要(300字以内);
(五)不得在投稿中带有可辨认投稿人姓名或单位的文字和符号。
三、其它要求
(一)参选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权或其它权利,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纠纷,由投稿者自行负责;
(二)参选作品若被录用,其作品专有权即归属市人民政府;
(三)所有征集作品均不退还,请投稿者自行留底;
(四)参选作品需提供电子版本或纸质文本两种格式,内容包括作品、设计释义、作者联系方式及个人资料等, 并标明“巴中市城市质量精神征集方案”字样,邮件发至545210997@qq.com,纸质文本邮寄到巴中质监局608室,市质量暨标准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收 。
四、奖励办法
评选出录用作品1件,入围作品2件。奖励标准:录用作品奖励2000元/件,入围作品奖励500元/件。获奖名单将在市政府官方网站公布,获奖者将由主办方电话通知领奖。
巴中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9月3日(巴中市质监局)
http://bz.newssc.org/system/20130913/0012006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