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清江鲟龙渔业公司广告语和产品广告语公开征集
为进一步提高湖北清江鲟龙渔业有限公司的知名度,更好地传播湖北清江鲟鱼鱼子酱独特品质和美好理念,以更加直观、凝练、易懂、好记的语言文化向广大消费者展示产品的独特效应和丰富的文化内涵,打造国际驰名品牌,特向社会公开征集公司广告语和产品广告语。
01、征集企业
湖北清江鲟龙渔业有限公司
02、征集时间
2015年11月1日
至2015年11月25日
03、应征要求
1. 应征作品需充分体现产品的特色、基本功能、公司的发展理念和文化内涵、产业时代特色。
2. 主题深刻、内涵积极向上。
3. 语言简练,朗朗上口,易记,富有创造性和时代气息。
4. 与具体的产品和营销方式有较高的契合度
5. 内容限中文,字数一般不超过12字。原则上广告语征集共两条,产品副标语征集共九条(江之翼、卡维尔是公司品牌,副标语为江之翼……或卡维尔……)。
04、征集作品标准
1. 每位投稿者可就广告语和副标语最多提交各2份应征作品,并附作品创意理念详细说明(500 字以内)。
2. 应征广告语应为最新原创、并且未发表过的作品,不得侵犯其他权利主体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利,否则,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承担。
3. 应征者须保留完整的原始文件,以便作品入围后调用。应征者应自留作品底稿,所有参选作品概不退稿。
4. 来稿者需在电子邮件中提供真实姓名(或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件等资料,便于联系。
5. 相关专业人士和专业公司可以就产品广告进行创意设计,并以个人或团体名义提交。
05、作品征集与评选办法
1. 征集阶段:自2015年11月1日起至2015年11月25日止(以电子邮件发出时间为准)。
2. 初选阶段:2015年11月25日至11月27日。对征集到的全部作品予以整理编号,由湖北清江鲟龙渔业有限公司内部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对所有投交的广告语进行评审,分别就两种产品各评出10件优秀作品进入最终评定。
3. 最终评定:2015年11月30日。由湖北清江鲟龙渔业有限公司邀请有关专家及业内人士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20件作品进行最终评选,评定最终采纳两种产品广告语各1条。评选结果在公司网站(http://www.caviar-east.com/)上公布。
06、奖励办法
1. 入围奖:共5名,俄罗斯鱼子酱15g分享装一份。
2. 经评审委员会最终评定并被采纳的广告语,奖金3000元。
07、投稿方式
本次征集一律采用电子邮件方式,邮件主题请注明:湖北清江鲟龙渔业有限公司广告语,文尾注明作者姓名、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电子邮件等资料。
投稿邮箱:244560706@qq.com
联 系 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0717—5447118
08、特别声明
1. 应征作品应为原创作品,凡已发表的作品或者使用他人作品参赛者,一经核实即取消其参赛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
2. 湖北清江鲟龙渔业有限公司对获奖作品拥有所有权和版权,并长期使用,不另付稿酬,有权根据需要对作品进行加工修改。未经我司书面同意,包括创作者在内的任何人对作品不得行使任何权利。
3. 本次活动不收取报名费,征者在参评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自理。
4. 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湖北清江鲟龙渔业有限公司。
5. 凡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本声明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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