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江北新区LOGO及形象推广语征集公告
2015年6月27日,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南京江北新区,南京江北新区成为全国第13个国家级新区,也是长三角地区继上海浦东、浙江舟山群岛之后的第3个国家级新区。为了更好地彰显南京江北新区的区域特色,提升知晓度和影响力,推动新区又好又快发展,现面向全球征集南京江北新区LOGO和形象推广语。
一、征集内容
南京江北新区LOGO和形象推广语
二、应征资格
境内外个人和机构均可参加此次征集活动。
三、征集时间
2015年9月1日—2015年9月30日截止。(应征作品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征集截止时间后,送达作品均不具有应征资格。)
四、征集要求
1、应征作品应充分体现南京江北新区的优势、内涵与特色。按照国家战略定位,南京江北新区将建设成为自主创新先导区、新型城镇化示范区、长三角地区现代产业集聚区、长江经济带对外开放合作重要平台。
2、应征作品应主题鲜明、创意独特、寓意深刻;具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便于识别、记忆和推广。
3、应征作品可以是新区LOGO与形象推广语的组合式设计,也可以单独应征LOGO或形象推广语。形象推广语要求12个字以内,精炼、简洁,通俗易懂,寓意深刻。如果是组合式设计,要求LOGO和形象推广语有较强关联性。
4、应征作品中LOGO应包含绘制形象、名称和设计说明,可由单幅图稿表现,也可以由不同色彩的多幅图稿组成。
5、应征者可同时提交多套设计方案,所提交作品必须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并具备完整的知识产权。
6、应征作品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但必须符合中国法律和中国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
五、应征文件
应征者须同时提交《南京江北新区LOGO和形象推广语全球征集报名表》、《南京江北新区LOGO和形象推广语全球征集应征承诺书》2份文件;此外,LOGO应征者须提交《南京江北新区LOGO设计方案》,形象推广语应征者须提交《南京江北新区形象推广语创作方案》。文件缺少或不符合本规则,均不具备参评资格。相关资料请应征者登陆公开征集活动官方网页(http://njna.njdaily.cn/)自行下载。
1、《南京江北新区LOGO和形象推广语公开征集报名表》
应征者填写《南京江北新区LOGO和形象推广语公开征集报名表》是参加征集活动的必备程序。表中填写信息应当与事实相符,在征集过程中,一旦发现相关信息与事实不符,递交的征集作品无效。应征者个人信息一概不得出现于设计方案中,违者取消参评资格。
2、《南京江北新区LOGO和形象推广语设计应征承诺书》
应征者必须签署《南京江北新区LOGO和形象推广语设计应征承诺书》。多人创作作品,由创作者共同签署承诺书。应征者若为机构,须由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授权机构公章。
3、《南京江北新区LOGO设计方案》
LOGO应征作品设计方案(包括核心设计方案和扩展应用方案),以A4幅面白底绘制,设计尺寸:120mm×120mm。每套设计方案应包括全彩色版和黑白版(网格图)设计图稿。作品不限于平面设计稿,可附加三维立体造型,存储为JPG或TIF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同时需附上设计说明(若同时提交配套的形象推广语,可一并附上),主要阐述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为方便独立编号,每件应征作品必须单独提交设计方案。
4、《南京江北新区形象推广语创作方案》
推广语应征者应以A4幅面附上形象推广语和创作说明。主要阐述创作思路、理念和含义,文字简洁。可使用中文或英文编写。为方便评审,每件应征作品必须单独提交设计方案说明。
六、文件提交
本次公开征集活动仅接受电子邮件提交作品方式。邮件主题请注明“南京江北新区LOGO和形象推广语征集”。电子邮箱:njna@nj.gov.cn 因非主办方原因造成应征作品未提交、丢失或损坏的,主办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七、评审流程
1、资格审查:主办方对所有应征作品统一建档编号,进行作品资格审查。
2、入围初评:初审委员会对所有合符资格应征作品进行初评,选出入围作品进入复评。
3、专家复评:专家评审委员会初审优秀作品进行复评,选出10套候选作品。
4、公众投票:在征集官网公布10套候选作品开通投票,联合微博、微信三方通道配合投票。
5、专家评审:主办方将组织专家共同对10套候选作品进行评审,最终确认各项奖项归属。
八、奖励办法
(一)LOGO征集
1、优胜奖:
一等奖1名,奖金30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各70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各3000元;
最佳人气奖1名(根据网络投票确定),奖金1000元;
颁发获奖证书和纪念画册。
2、入围奖:
若干名,获赠纪念画册、入围证书、纪念品。
(二)形象推广语征集
1、优胜奖:
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15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800元;
最佳人气奖1名(根据网络投票确定),奖金500元;
颁发获奖证书和纪念画册。
2、入围奖
若干名,获赠纪念画册、入围证书、纪念品。
九、保密规定
1. 无论应征者提交的作品是否最终获选,应征者应对因参与本次活动所提交的与所提交作品相关的资料和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上述资料或信息。
2. 应征者不得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以任何形式对是否响应本次征集工作及是否参加征集进行商业性宣传,或者暗示与征集主办方存在任何关联。
十、作品处理
所有应征作品方案概不退还,创作者请自留底稿。
十一、知识产权
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受中国法律保护。有关作品知识产权的归属,以《应征承诺书》的相关约定为准。自评为入围作品起,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对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
十二、其他说明
1. 主办方拥有南京江北新区LOGO和形象推广语的最终决定权。
2. 主办方对本公告、附件及其补充文件拥有最终解释权。本规则未尽事宜,由主办方另行制定补充规则。
3. 本次征集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咨询电话:+86 17715249923(工作日9:00—12:00,13:00—18:00)
电子邮箱:njna@nj.gov.cn
主办单位: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筹)
2015年9月
附件:
http://njna.njdaily.cn/index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