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岭有着丰富的自然旅游资源和人文历史景观,为深入挖掘和展现梅岭旅游文化内涵,推广梅岭旅游,打响梅岭旅游品牌,助力湾里区加大绿色发展,实现旅游强区目标,特向社会公开征集梅岭旅游形象宣传广告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14年1月6日—2014年3月18日
二、征集要求
1、作品要立足梅岭历史文化实际,突出梅岭旅游资源鲜明特色和城市服务功能,具有强烈的冲击力、震撼力、号召力和吸引力;
2、作品要主题鲜明、文字精练、寓意深刻、富有美感、易读易记,适合在网络、电视、报刊等媒体及公众场合宣传推介,字数控制在8—16个字以内。
三、奖项设制
录用奖一名:10000元/条,入围奖十名:600元/条。
四、征集原则
作品应为原创,不得与国内目前已使用的旅游宣传口号相重复。不得涉及著作权、版权或其它权利纠纷。主办单位拥有所有入选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
五、评选办法
区委宣传部组织有关人员初选(2月中旬)—天圆网网民投票和新浪微博“南昌湾里”网民投票(2月下旬)—专家评委评选—组委会决定入选名次—媒体公布结果(3月上旬)—颁奖
六、活动参与对象要求
l.不限参与者国籍、地域、年龄、性别、职业;
2.无不良犯罪记录。
七、参与方式
活动参选者在自愿遵守本次活动要求的前提下,可通过以下方式参选:
l.信件邮寄方式:
邮寄地点:南昌市湾里区旅游局
湾里区幸福路253号
邮编:330004
2.电子邮件方式:
邮箱地址:QQ:516261675
3.亲自送达方式:
地址:南昌市湾里区旅游局
备注:
1.参选者若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提交以上文件,则视为自动放弃参选资格。
2.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湾里区旅游局所有。
http://jiangxi.jxnews.com.cn/system/2014/01/03/01288973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