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夫山泉四川峨眉山饮料有限公司是农夫山泉股份公司在西南地区投资的重要的生产基地,2009年一期项目两条线在峨眉山市成功投产,2011年二期项目建设已全面展开,项目建成后将成为西南地区集饮料、天然水生产、工业旅游的花园式示范型生产基地。为进一步提高农夫山泉在四川和西南片区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充分展示企业形象,现就开展农夫山泉四川峨眉山饮料有限公司企业宣传用语征集活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农夫山泉四川峨眉山饮料有限公司企业宣传用语
二、创作要求
1、宣传用语既能体现企业和产品的鲜明特点,又能融入峨眉山秀丽的自然风光和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
2、主题鲜明、文字精炼、响亮有力、朗朗上口,方便传播,一般不超过15字。
三、评选办法
1、成立由农夫山泉企业有关人士为主的评选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
2、对入选作品和最终结果进行公示,公示发布媒体为乐山新闻网、峨眉新闻网。
四、奖励办法
1、设最佳宣传用语奖1名(以企业采用为准):奖励人民币1万元。
2、设入围奖3名:每名奖励人民币2000元。
五、注意事项
(一)应征作品是应征者创作完成的原创作品。应征者没有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该作品,亦没有许可任何人(包括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或者使用该作品。
(二)应征作品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不得含有任何涉嫌国别歧视、民族歧视、种族歧视、宗教歧视或者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良好风俗的内容。
(三)应征者对其提交的应征作品及其他所有相关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四)所有应征作品均不负责退还,请应征者自留底稿。
六、作品权属
(一)应征者提交的应征作品,视为应征者接受农夫山泉四川峨眉山饮料有限公司的委托创作作品,其著作权归公司独家所有。公司对应征作品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一切著作权(署名权除外)。
(二)农夫山泉四川峨眉山饮料有限公司有权以任何形式永久使用应征作品,未经公司同意,包括应征者在内的任何人均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应征作品。
(三)农夫山泉四川峨眉山饮料有限公司有权对应征作品作任何形式的修改而无须征得应征者的同意。
(四)除根据本征集方案的有关规定向获奖者支付奖金外,不再向应征者支付任何报酬和费用。
七、征集时间与联系方式
征集截止日期为2013年8月9日,评选结果将于2013年8月底前向社会公布。
邮件地址:285314726@qq.com
邮寄地址:峨眉山市委宣传部新闻宣传股
邮编:614200。
联系人:陈建平
联系电话:0833-5554325
农夫山泉四川峨眉山饮料有限公司
2013年7月23日
http://www.jrem.cn/content/2013-7/23/243-10-5401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