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山地处安徽东部,风景秀丽,底蕴深厚,四季分明,生态怡人,是理想的度假旅游胜地。为进一步叫响含山旅游品牌,打造知名旅游目的地,决定公开征集含山旅游宣传语和含山旅游形象标识(LOGO)。现将征集活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项目
1、含山旅游宣传语
2、含山旅游形象标识(LOGO)
二、征集事项
1、作品要求
主题突出,个性明显,适合对外宣传。
宣传语要求大气俊美,短小精悍,令人印象深刻,使用汉字,字数原则上不超过12个字,附释义。
形象标识(LOGO)图样,要求视觉冲击力强,彩色设计,A4纸张大小,JPG图片格式上传,附创意解释。
宣传语或形象标识(LOGO),均只接受电子作品,电子信箱:hslyj2008@163.com,请附含山旅游宣传语和形象标识(LOGO)应征作品登记表,并注作者真实姓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征集咨询电话:0555-4328001。
每一作者,可以单一应征宣传语或形象标识(LOGO),也可以同时应征,交付作品的数量,宣传语每人限报5条、形象标识(LOGO)每人限报3件。
征集截止时间:2013年7月30日18时。
2、版权责任
作品应属于作者自主原创,符合国家著作权法相关规定。作品一经授奖,主办方即拥有其全部知识产权,获得自主使用(播映、改编、出版、发行等)权利。如作品涉及侵权,概由作者自行负责,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并有权追回奖金和证书。
3、奖项设置
宣传语、形象标识(LOGO)两类作品分别设奖和颁发证书。
两项各遴选出20件入围作品,再确定入选作品。入围作品每件奖励:100元,入选作品:3000元。
主办方组织专家委员会评审,公示一周后,进行授奖。主办方拥有活动解释权。
(有关含山县旅游背景资料及征集活动详细内容请浏览含山县政府网、含山旅游网)
含山县旅游局
2013年5月3日
http://www.ahhs.gov.cn/include/web_content.php?id=284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