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是“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旅游资源丰富。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大力实施“美丽乡村”建设,有力推动了我市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蓬勃发展。为了充分发挥旅游惠民、富民的作用,更好的宣传我市乡村旅游产品,打造旅游品牌,提升旅游知名度和美誉度,为创建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市夯实基础,特向社会公开征集兰溪市“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广告语。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各社会团体和个人
二、作品征集截止时间:
2012年11月8日—2013年1月31日
三、征集要求:
(一)主题明确,能准确反映我市“兰之雅、溪之碧、心之旅”,“千年古韵、名胜兰溪”的旅游城市形象,真实反映我市独特的旅游资源和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又能充分体现“美丽乡村游”的品牌和兰溪乡村旅游的丰富内涵和特色。
(二)表述简洁,要源于历史,基于现实,紧跟时代,引领发展,具有较强的震撼力、感染力、亲和力和广告宣传效果,能适用于旅游平面或媒体广告宣传。
(二)应征口号要附有解释说明,并主题突出、特色鲜明、文字精炼、简明易记、朗朗上口、富于美感,以8个字左右为宜,最长不超过12字。
(三)作品必须为作者未公开发表过的原创作品,且不与国内目前已使用的口号相重复或雷同。凡抄袭已发表的作品或者使用他人作品的投稿者,一经核实即取消其应征资格。另投稿者应提供书面或电子稿件一份,并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联系电话。
四、征集及评选程序:
第一阶段:作品征集(2012年11月8日-2013年1月31日)
投稿者提交作品的方式:
1、邮寄投稿:兰溪市兰花村九畹路18号 兰溪市旅游局行政审批科(规划建设科)林芳芳收;邮政编码:321100。邮寄时请在信封右下方注明“征集活动”字样。
2、电子邮箱:lxxcly@sina.cn,邮件主题栏请注明“征集活动”字样。
3、投稿作品以投递当地邮戳和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准。
地址:兰溪市旅游局行政审批科(规划建设科),
联系人:林芳芳,
咨询电话:0579—88927919。
第二阶段:作品评选(2013年2月15日-3月15日)
由兰溪市旅游局邀请相关部门领导及专家组成评委组,对初选作品进行评选,终审结果将在兰溪风景旅游网及相关新闻媒体上公布。应征的作品如果达不到要求的,可以空缺相应的奖项。
五、奖项设置:
入选奖1名,奖金3000元;入围奖10名,奖品为价值500元的兰溪旅游景区门票。
六、特别声明
(一)征集作品相同者以先投稿者为准。所有应征作品无论采用与否,一律不予退回,请自留底稿。
(二)对于入围和获奖作品,活动主办方有权对其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
(三)凡投稿人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活动主办方的一切规定和要求。
(四)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来稿的邮寄费用由投稿人自理。主办方对参投稿件在邮寄途中的损坏和丢失不负有责任。
(五)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兰溪市旅游局所有。
兰 溪 市 旅 游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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