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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 浙江丽水城市有奖征集形象宣传语

   信息来源:浙江丽水城市   发布时间:2010-07-14   截止时间:2010-8-20
今年是丽水撤地设市十周年。为提升丽水市城市品位,更好地树立和推广丽水市新形象,扩大对外知名度和美誉度,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丽水城市形象宣传语”。具体事项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丽水城市形象宣传语。

  二、征集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至2010年8月20日止。

  三、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征集。

  四、征集要求

  1、以简洁、凝练和独具特色的语言围绕丽水市的城市特点及其丰富内涵对丽水城市形象给予恰当的定位,能够充分展示丽水市独特的自然景观、文化底蕴。

  2、语言表述要源于历史、基于现实、紧跟时代、引领发展,要有独创性、前瞻性和感染力,便于记忆和宣传,字数在20字内,并附解释说明、文字含义。

  3、参选稿件为原创、未发表过的作品。

  五、投稿方式

  1、应征作品可以采用邮寄、电子邮件、传真和直接送达4种方式。

  2、邮寄或直接送达地址:丽水市莲都区花园路1号市行政中心16楼1615室(市委外宣办);邮编:323000;联系电话:0578—2098715、2098748。电子邮箱:lswxb@163.com;传真:0578-2098715。

  3、请在函件上或者电子邮件主题上注明“丽水城市形象宣传语应征作品”字样,并附上作者的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六、评选办法

  本次活动采取广泛征集、群众投票推荐、评委评选等方式进行,评选结果报市委、市政府审定。

  七、奖励办法

  入选作品1件,奖金10000元;入围作品5件,每件奖金1000元。

  八、相关说明

  1、所有应征者必须使用真实姓名,获奖者凭身份证领取奖金。应征作品恕不退还,相同应征作品以先到为准。

  2、应征者须保证所投稿件无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否则后果由投稿人自行负责。

  3、应征作品一经入选,作品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主办方所有。

  4、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丽水城市形象宣传语征集组委会
2010年7月13日

http://www.inlishui.com/hotnews/2010-07/n1456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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