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老鸭有奖征集形象广告语
鄂尔多斯市唐老鸭商贸连锁销售公司是一家股份制有限责任公司,始建于1997年。经过十多年的迅猛发展,在鄂尔多斯地区拥有近百家连锁超市辐射于市区。主要经营全国各地著名品牌的床上用品、内衣针织、日用百货、洗化、粮油食品、家用电器等,是集多店连锁、仓储式经营与销售为一体的现代化企业。十几年来,公司始终坚持“诚信经营、服务大众、以人为本、回报社会”的宗旨,以其科学的管理、优质的产品、实惠的价格和良好的服务,在鄂尔多斯市及其周边地区树立起良好的口碑,使唐老鸭连锁销售公司久负盛名,赢得了广大消费者的信赖和厚爱。为了更好的服务消费者,提升公司形象,加强品牌宣传力度,唐老鸭连锁销售公司特举办有奖广告语征集活动。
一、应征作品主题要求
1、主题明确,含义深远,在符合零售行业的特点和服务基础上,彰显公司的形象和魅力;
2、语言精炼、表意准确,富有美感,琅琅上口,便于传诵;
3、用中文表达,文字简洁规范,字数在20字以内;
4、请统一用A4纸,二号黑字体打印;
5、每人(团队)可多次参加投稿,但每条广告语只有一次参赛资格,不得侵犯他人(企业)知识产权。抄袭他人(企业)创意者,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并承担一切后果。遇广告语相同或意义相似者,按投稿先后顺序为准。
6、符合广告法要求,禁止抄袭、借用,否则经查实一律视为无效稿件;
7、广告语后请附上创意说明或文字诠释,无解释则视为无效稿件。
二、应征范围
面向全国
三、征集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至2010年10月31日止,以电子邮件收件时间或以当日邮戳为准
四、投稿方式
投稿人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参与投稿,来稿时请在主题注明广告语投稿字样,并在附件内留下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否则视为无效稿件;来信投稿者,请将以上联系信息统一用A4纸,二号黑字体打印。
邮寄提交:鄂尔多斯市唐老鸭商贸连锁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策划部(收)
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大桥路28号2010室
邮编:017000
联系人:李先生
电邮提交:tlyqh2010@163.com
咨询电话:0477-8388510
移动电话:15048757585
五、参选作品评选方式
1、成立评审委员会:聘请领导、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
2、奖项设置:入围奖10名,提名奖5名,最佳作品奖1名。
3、评审委员会按评选要求,对提名作品进行总评,评选出入围奖、提名奖和最佳作品奖,于2010年 10 月份在内蒙古商报-鄂尔多斯刊、鄂尔多斯广播电视报和公司网站等相关媒体上予以公布获奖作品。
六、奖励办法
1、对初选入围的10名作者(投稿人),获得入围奖,每件奖励人民币200元;
2、在10件入围作品中选取5件提名作品,对获得提名奖的作品,每件奖励人民币1000元,并获唐老鸭征集形象广告语提名荣誉证书;
3、最后在5件提名作品中选取1件最佳作品奖,由评审委员会无记名投票选出最终入选广告语(最佳作品奖),奖励人民币5000元,并获唐老鸭征集形象广告语最佳作品奖荣誉证书。如作品经评审委投票,不过半数,则视为空缺,不予确定;
4、所有获奖作品不重复计奖,以所获最高等次奖项计奖。
七、特别声明:
1、凡入围、入选作品,视为作者(投稿人)已承诺其作品的著作权全部归唐老鸭商贸连锁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所有,并与唐老鸭公司签定承诺书;
2、凡入围、入选作品,作者(投稿人)须承诺其作品为原创,此前未曾发表过并享有合法、完全之著作权及其他权利,,并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等合法权利,否则后果由投稿人自行负责,唐老鸭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应征作品一经获奖(获奖包括获得入围奖、提名奖、最佳作品奖任一),作品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等法定著作权即全部一次性归唐老鸭公司所有,唐老鸭公司所提供的奖金视为对作者(投稿人)的报酬,唐老鸭公司将不再另行支付报酬。获奖者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使用;
4、投稿人承诺书必须是作者亲笔签署;
5、所投稿件请作者自留底稿,不退稿;
6、唐老鸭形象广告语征集作品未超过100件,征集活动将重新发布。
7、凡投稿人均被视为己认真阅读并认可本声明;
8、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鄂尔多斯市唐老鸭商贸连锁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