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县用“周瑜故里、温泉之乡、矿业大县”作为对外宣传语。为进一步推进人文庐江建设,扩大庐江对外知名度、美誉度,更好地树立和推广庐江城市新形象,中共庐江县委宣传部决定开展“庐江县形象宣传语”征集活动,用最有凝聚力及感染力的语言提炼我县城市形象的内涵,展示新庐江形象和新庐江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要求
1、以简洁、凝练和独具特色的语言围绕庐江县的城市特点及其丰富内涵对庐江县城市形象给予恰当的定位,能够充分展示庐江县独特的自然景观、文化底蕴和现代化的城市气息。
2、语言表述要源于历史、基于现实、紧跟时代、引领发展,要有独创性、精炼性、通俗性、前瞻性和感染性,句式要合辙押韵,朗朗上口,便于记忆和宣传,字数在20字内,并附解释说明、文字含义。
3、参选稿件为原创、未发表过的作品。
4、作品著作权归征集单位所有。
二、征集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以邮戳或电子邮箱收到日期为准)
三、征集方式
本次活动采取广泛征集、专家初评、媒体公示、终审评定的方式进行。
(一)广泛征集阶段(9月15日—11月15日)
1、面向全县各镇、单位、部门下发征集通知,在县一报两台和政府网站发布征集启事,鼓励全县各界群众通过电话、信函、网络等方式踊跃参与。
2、各镇各单位负责组织本部门的征集工作。
3、县文联负责组织全县广大文艺工作者、文学爱好者的征集工作。
4、通过向重点人群、知名人士发送征集函的方式进行征集。
(二)初评公示阶段(11月16日—12月15日)
结合征集结果,由评审小组初步评选出30条候选宣传语,通过县一报两台、政府网站、短信平台等方式进行公示,发动全县人民进行投票推荐。
(三)终审评定阶段(12月16日—12月31日)
1、评审小组综合公示推荐结果,对作品进行总评,并报请县委常委会研究,确定一等奖1条、二等奖2条、三等奖3条、优秀奖若干条,并向获奖选手颁发奖金和证书,奖金或奖品为一等奖:800元/条,二等奖:600元/条,三等奖:400元/条。
2、通过县一报两台、县政府网站向全县发布获奖名单,获一等奖的作品确定为庐江县正式向外推广的城市形象宣传语。
3、组织庐江电视台对一等奖的城市形象宣传语进行电视广告片的创意制作,并在电视台和政府网站进行循环播放。
四、其他事项
应征稿件可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报送:收件地址为庐江县委宣传部(请在信封注明“庐江形象宣传语”字样),邮编:231500;电子邮件可发至renwenlujiang@163.com,邮件标题统一为:“庐江形象宣传语(参赛人姓名)”,以便识别。联系电话:7322435。
中共庐江县委宣传部
201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