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内容】
平乐县委宣传部征集平乐形象外宣广告语
平宣字[2009]6号
为充分展现城市风采,不断提升城市知名度,吸引社会各界关注、关心、支持平乐发展大业,激发全县人民热爱平乐、共创美好家园的热情,经县委同意,决定在桂梧高速公路平乐县城、二塘、同安三个出入口附近设立三个公益广告牌,大力宣传和推介平乐县城及两个工业集中区,特面向全社会公开征平乐县城市形象及两个工业集中区的形象外宣广告语。
一、作品要求
1、充分体现平乐县城的区位优势、文化底蕴、城市特色和发展面貌;突出二塘、同安工业园区的区位优势、产业特点和发展前景。
2、创意新颖独特,富有感染力。
3、主题突出,文字精炼,朗朗上口,便于记忆和宣传。
二、参与方式
征稿一律采用信件形式,并在信封正面左上角注明“应征公益广告语”(未注明的一律作废),寄到平乐县委宣传部办公室(中华街45号),电话:0773-7898588。
三、征集时间
2009年5月30日-2009年6月15日(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
四、评审方式:
由县委宣传部组织有关方面权威评审团,进行集体评选,每项选出5条入围广告语。再由县委领导班子进行最后选定最佳广告语,并向全县公布。
四、征稿奖励
评审结果确定后,在县级新闻媒体和网站公布评选结果,每项广告初定设置最佳广告语奖1名,优秀广告语2奖名,入围广告语奖2名。最佳广告语奖金2000元,优秀广告语奖金600元,入围广告语奖金400元,并授予荣誉证书。
五、相关说明
1、投稿人应注明姓名、职业、联系电话(手机)及身份证号码。
2、来稿一律不退,作品一经采用,所有权、修改权、使用权均归活动主办方。
3、凡有雷同的作品,以首发作品参评(以邮戳时间为准)。
4、投稿人必须保证作品无侵犯他人著作权,否则后果由投稿人自负,主办方不承担责任。
中共平乐县委宣传部
2009年5月22日
http://www.glplcj.cn/bbs/dispbbs.asp?boardid=5&Id=45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