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内容】
根据广安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区“诚信广安”建设已在热烈有序地进行之中,为增强诚信建设的实效性和广大群众的参与性,区文明委、区诚信办决定在全区开展“诚信广安”有奖征文和道德用语、诚信用语征集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征集有奖征文和道德用语、诚信用语活动,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诚信广安”建设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参与性,进一步提高全民诚信意识,优化我区社会发展环境,提升我区文化软实力。
二、征集要求
在征集“诚信广安”有奖征文和道德用语、诚信用语的过程中,所撰写的内容要富有时代精神和群众语言特色,突出思想性、艺术性、通俗性,反映干部群众对建设“诚信广安”的认知和感受。征文应以身边发生的诚信故事为主,体裁不限;道德用语、诚信用语可以是格言警句,也可以是通俗话语,还可以是哲理名言。作品要简练、通俗易懂,朗朗上口,易于宣传,准确无歧义。
三、活动方式
1、征集时间:从即日起至2009年6月30日。
2、征集范围:全区广大干部、群众,中小学学生。
3、提交途径:参与征集活动的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集体。征集内容可书面报送区诚信办,也可报送电子文档(邮箱:gaqcxb@163.com),联系电话(传真):2222869。
应征稿件要注明作者姓名、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个人资料。
四、奖项设置
征集活动结束后,区诚信办将对征集到的各项内容进行评奖。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30名,分别颁发证书和奖金。
五、成果运用
各地各部门要报送1篇以上诚信征文和2条以上道德用语、诚信用语,同时要积极组织好机关干部和广大群众参与应征活动,教育部门要组织全区中小学师生参与应征活动。对获得表彰的征文和道德用语、诚信用语,区诚信办将择优在新闻媒体上刊发,并汇编成册广泛赠阅。
广安市广安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广安市广安区建设“诚信广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4月29日
附:·建设“诚信广安”应征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