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内容】
东丰县关于有奖征集“鹿乡文化”表述语的公告
东丰地处长白山余脉,人杰地灵,历史厚重,山青水秀。养鹿历史悠久,素有“皇家鹿苑”美誉,被国家命名为“中国梅花鹿之乡”;森林资源丰富,被国家命名为“百万亩人工林县”;基础教育扎实,被国家命名为“基础教育先进县”;地域文化深厚,被国家命名为“中国农民画之乡”;这里还诞生了中国人民解放军谢方将军,也是世界钢琴大师郎朗的祖籍地。为弘扬鹿乡优秀文化和人文精神,提高东丰县知名度和美誉度,打造品牌,提升形象,加快推进和谐富裕东丰建设步伐,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东丰县“鹿乡文化”表述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作品要求
1、既展现东丰鹿乡的独特风貌和人文特性、彰显东丰鹿乡厚重的历史文化底蕴,体现鹿乡人的精神特质,又要弘扬积极向上的时代精神。
2、文字大气开放,见解独到,内涵丰富,主题深刻,语言通俗易懂,贴近社会公众,便于记忆,琅琅上口,富有感召力。
3、文字精炼,16字以内,同时附500字左右说明,简述作品构思及内涵。二、活动安排征集从即日起至4月15日结束。征稿结束后,组织专家和工作人员对应征作品进行初评,然后进行群众评选,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最后由专家评审。
三、征稿奖励
评审结果确定后,通过新闻媒体公布。一等奖1名,奖人民币2000元;二等奖2名,各奖人民币500元。
四、参与方式
1、投稿人应注明姓名、性别、籍贯、身份证号码、住址、工作单位及联系电话。
2、应征作品寄发至:吉林省东丰县委宣传部理论科,联系电话:0437—6212217;电子邮箱:dfxcbbjd@163.com。邮寄地址:吉林省东丰县委宣传部理论科(东丰县东丰镇东风路六十九号)
邮编:136300
3、查询东丰概况等相关资料,请点击东丰县政府公众信息网,网址:http://www.dongfeng.gov.cn
五、特别声明
1、应征作品应为原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
2、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东丰县委宣传部对入围、入选作品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对入选作品进行修改,不再另付稿酬。获奖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
3、应征稿件概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4、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中共东丰县委宣传部。
5、凡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本声明内容。
中共东丰县委宣传部
2009年3月6日
http://www.dongfeng.gov.cn/Article/gggs/200903/73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