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内容】
关于征集社会公德类文明宣传用语的启事
为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惠东县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加大城镇管理力度,提升县城文明程度,兹决定在全县征集社会公德类文明宣传用语。
一、征集要求
1、倡导社会主义道德规范,涵盖“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 等有关社会公德的内容;
2、形式上可以是文明守则、宣传标语、提示语、广告用语、手机短信等;
3、观点正确,主题鲜明,内涵深刻,语言生动,思想性与艺术性相结合,突出惠东特色;易懂易记,无歧义,适于传播,每条控制在30个汉字以内(文明守则除外)。
二、奖项设置
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10名,鼓励奖若干名,奖品分别为800元、500元、200元、100元等值移动话费(奖品由中国移动惠东分公司提供)。
三、征集时间和投稿方式
本次征集活动2009年2月25日截止。
(一)网上投稿:直接登陆http://www.huidong.gov.cn(惠东县人民政府网)首页,点击“征集文明用语”,进入专栏进行投稿;
(二)电子邮件投稿:发送邮件至:hdxwmb@163.com;
(三)短信投稿:用户直接编写短信内容,中国移动用户发送至10658658718,中国电信手机、小灵通用户发送至1065975269(注:每次仅收取标准短信费用);
(四)传真投稿:传真号码0752-8805873;
(五)邮寄投稿:来信寄(交):惠东县县府大院县委宣传部,邮编:516300,信封注明“文明用语征集”字样。
联系人:吕玲,联系电话:8822249。
四、其他事项
(一)评奖委员会由惠东县文明办组织专家组成,作品一经采用,将用于公开宣传、播放,制作纪念品和编印文明用语集(初定)等。
(二)本次活动入围的作品,视为委托创作之作品,其著作权归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有权对入选作品予以改编再创作。
(三)新老作品均可参加应征,推荐他人作品或老作品应注明出处;作品严禁剽窃、抄袭,出现著作权问题,由作品创作单位和个人负责。
中 共 惠 东 县 委 宣 传 部
惠东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二OO九年二月九日
征集文明用语(点击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