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城市管理,牢固树立“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的理念,在构建和谐宁波中形成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城市管理局面,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城管工作的满意度,宁波市城市管理局拟筹建“宁波市城市管理义务工作者协会”(简称“宁波市城管义工协会”)。筹建宁波市城管义工协会,是新形势下城管部门关注民生、体现公众参与、共建共享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协会将积极借鉴国内外的先进经验做法,以解决城市管理中的热点难点为突破口,充分吸纳和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管理工作,拓宽广大人民群众利益表达渠道,从而不断提升城市管理的整体水平。“宁波市城管义工协会”正在紧张筹备中,现诚向社会公开征集“宁波城管义工协会”标志、宣传海报及宣传用语。
一、宁波市城管义工协会(筹)简介
宁波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要工作职能包括城市供节水、公交、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内河、行政执法,以及公共客运、供水、供气、供热行业管理等内容。主要下属职能单位有:市政管理处、园林管理局、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城区内河管理处、行政执法支队直属大队、公用事业监管中心、市政公用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公交总公司、自来水总公司、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公共交通场站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公用设施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
宁波市城管义工协会(筹)是由宁波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发起并主管,由社会义工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协会立足于既利用城管部门现有资源服务社会,又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管理工作,通过开展各种城市管理义工活动,引导公众强化文明意识、社会公德意识、卫生意识、环境意识和参与城市管理的意识,提高公众参与城市管理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共同打造整洁美丽、文明有序的城市。
二、征集内容
“宁波市城管义工协会”(筹)标志、宣传海报、宣传用语。
三、征集用途
征集作品将作为宁波市城管义工协会的统一识别标志及宣传用语,主要用于协会的对外宣传、交流等。
四、设计要求
(一)标志和宣传海报设计要求
1、主题鲜明,内涵丰富,充分体现城管义工的内涵和特点;
2、寓意深刻,创意独特,富有时代特征和艺术感染力,贴近宁波城市管理工作实际;
3、设计新颖,图案简洁,便于识别和记忆,便于放大缩小,便于制作, 适合各种场合使用。
(二)宣传用语征集要求
1、主题鲜明,内涵丰富,充分体现城市管理义工的内涵和特点;
2、语言简洁易懂,朗朗上口,易于传播,富有感染力,贴近宁波市城管工作实际。
五、征集范围
凡关心支持宁波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广告制作公司、文化传播公司、设计公司、大中专院校等单位,以及爱好设计制作的个人均可参加,提交作品的数量不限。
六、评审和奖励办法
采用专家评审和公众投票相结合的评选方式,市城管局聘请专家组成评审小组,结合公众投票结果,对来稿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向社会公布。
(一)标志:通过对所有应征作品的初选,确定3件入围作品,分别给予人民币500元奖励;在初选的基础上,经公众投票及专家评审,最终确定1件中选作品,给予人民币2500元奖励(不重复计奖)。所有投稿作者均赠予一份纪念品。
(二)宣传海报:根据应征作品数量、质量等实际情况,经公众投票和专家评审,确定3-5件中选作品,分别给予人民币1000元奖励。所有投稿作者均赠予一份纪念品。
(三)宣传用语根据应征作品数量、质量等实际情况,经公众投票和专家评审,确定5—10件中选作品,分别给予人民币250元奖励。
七、投稿要求
(一)提交作品时应注明下列信息:作者姓名、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联系地址(以个人名义参加的作者应注明真实姓名并提供个人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以单位名义参加的作者应注明单位全称,注册地址、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联系人)。
(二)标志和宣传海报作品电脑制作或手工绘制均可,电脑设计产品需提交A4幅面彩色打印稿和电子稿各一份(电子稿需同时具备CDR和JPEG两种格式),手工绘图直接寄送。请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附设计说明。所有参与作品均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三)截止日期为2008年7月25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四)被征集作品均需未公开发表过的作品,作品一旦录用,其所有权及使用权均无偿归宁波市城管义工协会所有。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所有因此而引发的法律责任由应征者承担。
八、投稿方式
(一)应征作品电子邮件请发送到zhangzhenjiang01@126.com;
(二)来稿请在信封左上角注明“标志征集”字样;
(三)联系单位:宁波市城市管理局宣教处;联系人:张震江;联系电话:(0574)87192269;
(四)邮寄地址:宁波市甬港南路180号宁波市城市管理局宣教处,邮编:315041。
九、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宁波市城市管理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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