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展现城市风采,不断提升城市知名度,鼓舞全市人民热爱嵊州、共创家园的热情,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嵊州城市形象广告语。
一、作品要求
1、充分体现嵊州的文化底蕴、城市特色和发展面貌。
2、创意新颖独特,富有感染力;
3、主题深刻,文字精炼,便于记忆和宣传;
4、文字限在30字以内。
二、参与方式
除在《今日嵊州》刊载外,征集启事同时刊载在嵊州新闻网(www.sznews.zjol.com.cn),新华网浙江频道嵊州网页(www.zj.xinhua.org/df/shengzhou/shengzhou.htm)和嵊州宣传网(www.szsxcw.com)等网站上。应征作品寄至嵊州市委外宣办(北直街37号),或传至电子邮箱zhuliugang@zj.com。电话:057583024301。
三、活动安排
1、征集阶段:从公告刊发之日起至7月31日;
2、初选阶段:8月1日,选出8条入围广告语;
3、网络投票:8月1日至8月25日,在嵊州新闻网《嵊州论坛》等相关论坛开设网友投票、讨论等互动项目,经网友投票及专家审定,选定嵊州城市形象最佳广告语。
4、确定公布:2008年8月下旬。
四、征稿奖励
评审结果确定后,在市级新闻媒体公布评选结果,初定设置最佳广告语奖1名,优秀广告语奖2名,入围广告语奖5名,授予荣誉证书及给予相应物质奖励。
五、相关说明
1、投稿人应注明姓名、职业、联系方式。
2、作品一经采用,所有权、修改权、使用权均归活动主办单位所有。
中共嵊州市委外宣办
嵊州市新闻传媒中心
2008年6月13日
http://www.zj.xinhuanet.com/df/2008-06/16/content_1355171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