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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 粤豪珠宝有奖征集企业之歌歌词

   信息来源:粤豪珠宝   发布时间:2012-02-21   截止时间:2012-3-1

     为了弘扬企业文化精神,增强企业凝聚力,树立企业品牌文化,抒发粤豪人的自豪感和幸福感,现面向公司及社会广泛征集粤豪珠宝企业之歌歌词。具体征集事项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公司及分支机构全体人员,面向专业词作家、音乐爱好者及关心粤豪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

二、征集要求

        粤豪之歌的歌词要紧紧围绕粤豪齐家文化主题,能够传承粤豪珠宝企业文化内涵,着眼于粤豪珠宝文化产业发展目标,反映出粤豪人的精神面貌。粤豪企业文化理念及应征要求如下:

        粤豪使命:传承·创新,让华夏文明闪耀全球

        粤豪愿景:人文·品牌,领跑东方珠宝文化产业

        粤豪价值观:成快乐事业 齐传世之家

        粤豪经营理念:服务市场 创造需求

        1、歌词要适应节奏明快,朝气蓬勃,朴实自然,朗朗上口,能诵能唱,具有为众人接受和传唱的基础,符合齐唱、合唱的形式要求,富有感召力和凝聚力。  2、歌词具有文学涵养,雅俗共赏,富于美感,内容明白畅晓,引领时尚,大气凝炼,歌词内容及其表述要经得起时间的、历史的检验。    3、作品要富于时代感和艺术感染力,歌词体现东方珠宝文化产业文化元素,具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

三、评选办法

        粤豪珠宝企业文化办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应征作品进行公平公正的评定,并进行如下奖励:

        1、凡被采用的作品一次性奖励壹万元(¥10000.00)。

        2、部分作品未被采用,但其作品有修改价值的,凡经公司修改采用一次性奖励2000元。

四、作品权属

        1、应征作品的歌词被确定为主题曲歌词后作者享有署名权,作者应保证作品的原创性,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其它权利,同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应征者同意对任何违反前述责任所造成的第三方索赔负全部责任,并保证主办方不受损失。

        2、应征者同意主办一次性支付奖金后不再支付其他报酬,作品的著作权及其一切衍生权利即归属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决定选定作品的使用场合、使用方式、使用时间、演唱人选等,应征者对此无权干涉。应征者在应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五、投稿要求

        1、截稿日期:从即日起至2012年3月1日止。

        2、每件作品必须完整,并在作品的左上角标注“粤豪企业之歌歌词”字样。

        3、提交作品时请注明真实姓名(单位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创作意图。

        4、所有内容须属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不曾属于公开作品,已发行出版的不在本次征集范围。

        5、征集作品不管采用与否,恕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6、应征者应自作品向主办方提交之日起,三个月后方可转投他方,否则造成一切后果由应征者本人负责。

六、投稿方式

        投稿方式、投稿形式不限。可个人投稿,也可以集体投稿;所有应征稿件一律以书面、传真或Emial形式。

        联 系 人:李  君
        联系电话:0755-25621111-8105
        传    真:0755-25602314(请注明“粤豪企业之歌歌词”应征稿)
        电子邮箱:yuehao@ljgold.com

深圳市粤豪珠宝有限公司

http://www.wto168.net/news/details-267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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