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向建党90周年隆重献礼,推动艺术创作,繁荣乌海文化,在倡导全社会大力唱响歌唱党、歌唱祖国、歌唱各族人民的主旋律中,我市拟推出一批风格多样、具有时代特点,歌唱乌海的优秀新歌。由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文化局、乌海日报社、乌海广播电视台共同主办的“唱响乌海———群众最喜爱的新创作歌曲征集评选活动”,现正面向全国征集歌曲。
一、征歌范围
面向全国,专业、业余作者均可应征投稿,词曲均可,参与征集评选活动的作品必须是2011年新创作的歌曲。
二、征歌时间
2011年4月25日至9月15日
三、作品要求
1.歌唱和赞美“黄河明珠、书法之城、沙漠绿洲、葡萄之乡”的原创歌曲;
2.富有时代气息和民族地域特色;
3.词、曲精美,易于传唱;
4.提倡风格多样化,民族唱法、美声唱法、流行唱法、独唱、合唱、重唱作品均可应征参评;
5.提倡词、曲作者自行合作,以完整的创作歌曲应征投稿。
四、评选奖励
乌海市文化局将组织专家评审组从应征作品中评选出15—20首优秀歌曲作为“乌海金曲”入围作品。获奖作品设立一等奖一名,奖金6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4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2000元;优秀奖10名,奖金1000元。获奖作品颁发“乌海金曲奖”荣誉证书。
五、版权要求
1.应征作品应为未转让版权的原创作品。作者拥有著作权。凡入围作品,乌海市文化局拥有使用权和演出版权。
2.应征作品凡被认定属于抄袭、剽窃的,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六、投稿方式
1.应征作品可以邮寄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投稿,并在信封或电子稿件的首页上注明“乌海金曲征稿”字样,勿寄私人(有条件者,可附寄歌曲演唱录音资料)。
2.来稿须写明作者的真实姓名、年龄、工作单位、详细通信地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参评作者在投稿期间联系信息如有变化,请及时通知征歌办公室。
3.因人力有限,来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
投稿地址: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滨河区市行政中心 乌海市文化局文化艺术科 (619房间)
电子邮箱:whjxal@126.com
联系电话:0473—3998653 13947339715 15848089772
传真:0473—3998653 邮编:016000
乌海市文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