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机构
主办:区文联
承办:区音乐家协会
二、征集对象
凡工作、生活在宝安区的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加。
三、作品要求
1、征集作品包括歌曲、歌词及音乐作品。
2、内容健康向上,形式、风格不限;歌曲在5分钟以内,歌词不超过16行,音乐作品不超过7分钟。
3、作品须从未公开发表、展演、获奖;提交人应对参赛作品拥有完整的著作权。
四、作品归宿
凡征集作品,主承办单位将组织专家评审,评出获奖作品,年内在宝安日报和区文联网公布,同时发放稿酬或奖金;凡征集作品,组织方自动拥有作品的知识产权,可按需要进行展演、出版、改编、宣传,原创者仍享有署名权、经济收益权。
凡提交作品参加征集活动即视为同意上述规定。
五、作品奖励
征集作品设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2000元,三等奖6名,奖金1000元。获得市以上奖励,奖金另付。(以上奖金均含税)
六、征集安排
1、作品提交时,包括:1、作品平面资料一式二份;2、有条件可提供音乐作品录音MP3、wav等小样或MTV碟片一式二份(不接受DVD格式碟片);3、创作者简介一份;4、参赛作品的版权说明或承诺。以上资料也可以通过电子文件提交。
2、作品提交时间:从征集启事发表至2010年7月30日(正常工作日)。
3、作品提交地点:宝安区西乡宝源路F518时尚创意产业园十五栋三楼区音协办公室。
邮 编:518100
邮 箱:baoanyy@163.com
联系人:张丽婷
电 话:29558040
深圳市宝安区音乐家协会
201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