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范围:
全国各地专业、业余曲作者。
二、征曲要求:
1、歌曲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既有深度,又易于传唱、易于普及;
2、曲调优美动听,具有鲜明个性,注重地域特色与时代精神的结合;
3、歌曲体裁、形式不限,独唱、重唱、齐唱、合唱均可(不含少儿歌曲),风格不限,民族、通俗、美声均可;
4、歌曲一律采用简谱记谱法,用A4纸打印或工整抄写,一式10份,缺者不予评审(其中一份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单位、通信地址、邮编及联系电话,并附作者个人简历及作品简介),同时报送电子版一份;
5、每位作者限报3首歌曲,为方便评审,欢迎附寄录音小样带(磁带、CD、MD均可)。
三、征集办法:
1歌曲征集从即日起到2012年11月20日(以当地寄出邮戳为准)。
2、参赛作品须标明 “忻州市歌(歌曲)征集”字样。
3、邮寄地址:山西省忻州市长征街21号市委大院市文联“忻州市歌(歌曲)”全国征集评选活动办公室,邮编034000;联系人:施雪琴、张国彦;联系电话:0350?3039493。
4、电子邮箱:xzswl123456@163.com
5、应征作品一律不退稿,请自留底稿;入选作品版权、使用权归征集方所有。
四、作品评选和奖项设置:
1、活动组委会将组织资深作曲家组成“忻州市歌”(歌曲)评审委员会,对作品进行初评和终评。
2、本次活动奖金与歌词奖金共同分配,按词、曲四六分成,依照歌词奖金设置,设中选奖1名,奖金10000元;提名奖5名,奖金各3000元;均颁发证书;评委作品不参加评选,可增设荣誉奖。
3、获奖作品将陆续在《五台山》杂志和《忻州日报--文化旅游周刊》发表。
“忻州市歌(歌曲)”全国征集评选活动组委会
二0一二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