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忠诚、敬业、公正、为民”的英雄城人民警察精神,繁荣公安文化,促进警队建设,提升民警的归属感和荣誉感,江西省南昌市公安局党委决定:面向全国开展英雄城人民警察歌曲征集活动。现将活动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主办
江西省南昌市公安局政治部
二、征集时间
2008年8月1至9月30日
三、创作要求
1、参选作品属原创,必须是2008年以来新创作且没有参加过省级以上大赛的作品。形式多样,长短不限,可以是单个的歌词,也可以是词曲。
2、不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和其他国家的国歌相似、相近。
3、不得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内容。
4、英雄城人民警察歌曲曲目必须是警察题材,主题鲜明,格调健康,旋律优美,易以传唱,融思想性艺术性于一体,歌词要艺术化的体现警察特点,言简意赅,通俗易懂。
四、格式
应征歌曲数量不限,成品歌曲要求录制成CD格式,以信函、电子邮件方式报送,作词/作曲者务必请书写文字稿一式三份,同时备注构思说明,以特快专递形式邮寄至:江西省南昌市庐山南大道152号南昌市公安局政治部宣传处2008警歌征集办公室收,邮编:330008,电子邮箱:ncgaxcc@163.com,联系人:罗警官,电话:0791-8892196、0791-8892206、0791-8892171,手机:13870859520。
五、奖项设置
金奖1名 奖金各10000元
银奖2名 奖金各3000元
铜奖3名 奖金各1000元
优秀奖10名 颁发纪念奖品各200元
奖金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交纳
六、法律责任
参赛作品版权隶属江西省南昌市公安局,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南昌市公安局政治部
我们诚邀具有音乐创作热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本次活动,您的参与是我们最大的荣幸。
南昌市公安局歌曲征集办
二00八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