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荒林业杯” 全国诗联大奖赛征稿启事
素有“中华大粮仓”美誉的黑龙江北大荒垦区始终高度重视林业生态建设,将植树造林作为十大民生工程之一重点推进。尤其近年来,通过实施“绿满垦区”活动,使垦区森林覆盖率平均达18.2%以上,城镇绿化覆盖率平均达35%以上,不仅保障了农业的稳产高产,而且初步建成了具有北方特色的园林化垦区。十二五期间,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党委提出“共创森林垦区”活动,就是通过实施林业生态护农,林业产业富民、农垦城镇靓化三大工程全面提升北大荒垦区生态林业发展水平,助力现代化大农业发展新跨越。“创建森林垦区”是建设现代化大农业的客观要求;是发展低碳经济,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是建设绿色城镇体系的现实需要,可以说,这是一项民生工程,更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广泛参与,戮力同心。
为此,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局林业局联合黑龙江省楹联家协会、长白山诗词学会和北大荒诗词楹联学会共同举办“北大荒林业杯”全国诗联大奖赛,宣传北大荒垦区生态林业建设的突出业绩,弘扬生态文化,倡导生态文明,激发全社会持续关注和支持垦区生态建设。
一、大赛组委会:
主任委员:
邹积慧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常务副局长)
副主任委员:
郭宝松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林业局局长)
刘兴君
(黑龙江省楹联家协会副主席兼秘书长)
委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刘太品:中国楹联学会会长助理、《对联文化》主编
江 岚:《诗刊》编辑、中华诗词学会理事
张海生:中国楹联学会会长助理、陕西省报业协会秘书长
杨金亭:《诗刊》原副主编,《中华诗词》原主编
赵宝海:北大荒诗词楹联学会副主席兼秘书长
高於茂:长白山诗词学会会长
二、大赛评委会
主 任:刘兴君
秘书长:赵宝海
评 委(按姓氏笔画为序):
刘太品
江 岚
张海生
杨克炎
杨金亭
柳成栋
徐双山
鄂明尔
三、截稿时间:
从9月8日起至2011年10月30。
四、参赛范围:
面向全国诗联爱好者。
五、征稿内容:
与林业有关,突出北大荒林业特色(见附录)。
六、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要求紧扣主题,寓意丰富深刻,用典须注明出处,符合格律,古韵新韵均可,但不得混用。
2、主办单位对所有参赛作品有出版、发表、张贴、使用等权利,不另计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3、参赛作品自留底稿,恕不退稿。
4、参赛作品不得抄袭,文责自负,一经发现,不仅取消参赛资格,还要网上点名批评。
5、参赛作品必须是新创作的作品,尤其是已经在其它同类比赛中获得过优秀奖以上的作品不予评奖。获奖作品网上公示,一经发现,取消资格,收缴奖金。
6、每位作者可以同时撰写诗词和楹联稿件,但每类限投稿件3首(副),超过的,以前3副为准。
7、本次征稿最好用电子投稿方式,投稿时须注明“北大荒林业杯”字样。应征稿件均需注明真实姓名、邮编、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8、应征诗为格律诗词(不含古风、自度曲、赋、自由诗等,谢绝文字游戏);应征楹联欢迎中短联。
9、大赛活动揭晓时,在相关网站发布信息,获奖作品在《黑龙江联坛》等报刊上发表,最后拟编大赛作品集。
七、奖项设置:
1、本次大赛不分等级,设诗词奖10名,楹联奖10名,每名奖金1000元。设优秀奖50名(诗联各25名),每名奖金200元。
2、由主办方颁发获奖证书,凡入书者均可获得大赛作品集。
八、投稿方法:
1、电子邮件发至:55198342@163.com
2、地址:(150040)哈尔滨市香坊区文府街6—1号 黑龙江省楹联家协会协会
电子稿件直接发送至信箱,请不要使用附件发送。不可重复投稿,投稿要慎重,评委对稿件不做任何修改。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林业局
黑龙江省楹联家协会
长白山诗词学会
北大荒诗词楹联学会
201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