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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 宜宾征集城市质量精神表述语

   信息来源:网络转载   发布时间:2014-03-04   截止时间:2014-3-20

四川在线宜宾频道消息, 昨(3)日,记者从宜宾市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为深入推进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活动,鼓励广大群众参与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宜宾市决定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宜宾市城市质量精神”表述语言,征集时间从3日-20日。

据了解,必须原创、且未以任何形式发表的表述语言要突出宜宾市的质量特色,立足质量、服务民生,体现城市“崇尚质量、追求卓越”的质量文化的内涵、传统、理念和特色。文字简洁、寓意丰富、琅琅上口(原则上不超过20字),同时需提交500字以内的文字解释说明。

本次活动将评选出10件入围作品,经再次评选录用其中1件作为最终的“宜宾市城市质量精神”,奖励人民币2000元,其余9件奖入围作品各奖励人民币500元。

附:关于“宜宾市城市质量精神”表述语有奖征集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活动,鼓励广大群众参与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宜宾市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宜宾市城市质量精神”表述语言,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

一、征集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3月20日。

二、征集要求

(一)主题:突出宜宾市的质量特色;

(二)内涵:城市质量精神要立足质量、服务民生,体现城市“崇尚质量、追求卓越”的质量文化的内涵、传统、理念和特色;

(三)格式:城市质量精神要求文字简洁、寓意丰富、琅琅上口(原则上不超过20字),便于对外宣传,同时需提交城市质量精神文字解释说明,字数不超过500字;

(四)原创性:作品必须具有原创性,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不参加其他评选活动,不属于公开作品,不与其他短语或广告语相混淆。

三、收集方式

(一)作品可通过电子文档和纸质递送两种形式投稿;可个人报送或集体统一报送,作品数量不限。

(二)作品要注明单位、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

四、评审方式

宜宾市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提交的作品进行评选并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五、奖励方式及说明

(一)本次活动评选出入围作品10件,经再次评选录用其中1件作为最终的“宜宾市城市质量精神”,奖励人民币2000元,其余9件奖入围作品各奖励人民币500元;

(二)如选中稿件出现雷同,以宜宾市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登记收到的第一份作品次序为准。投稿人须保证所投稿件无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否则后果自负,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所有提交的作品无论采用与否,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四)参选作品若被录用,其作品专有权即归属宜宾市人民政府;

(五)本公告由宜宾市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宜宾市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质监局)

联系人:钟馨、张栩 联系电话:0831-5103903

传真:0831-5103943 电子邮箱:YBZJK@126.com

邮寄地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南岸利民路12号宜宾质量技术监督局,邮政编码:644000。

宜宾市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3月3日

http://yibin.scol.com.cn/xw/content/2014-03/04/content_5151804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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