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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 深圳市地税局有奖征集税收宣传标语

   信息来源:深圳地税   发布时间:2013-04-06   截止时间:2013-4-30
从一个边陲小镇到国际化大都市,深圳的美丽蜕变离不开每一位纳税人的点滴奉献,一句“有了您的纳税,才有深圳的辉煌”便是其最好的注脚。如今,而立之年的深圳,进入了新的历史发展时期,正肩负着“不停顿、不止步”的改革新使命砥砺前行.为了营造“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的和谐社会氛围,构建公平有序的社会法治环境,让每一位市民更好地分享改革成果,值此4月份全国第22个税收宣传月活动期间,深圳市地税局特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税收宣传标语,汲取您的智慧,汇聚城市的力量,树立税宣的新标杆。

  总有一句标语,让城市更有力量;

  总有一种力量,让我们温暖前行。

  这里准备好了,恭候您的智慧……

  【活动详情】

  一、作品要求

  1综合反映税收在促进城市发展、改善社会民生的重大作用,体现和谐税收及全民共创共享税收成果的理念。

  2.每人提交的宣传口号作品不超过3条,每条口号内容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

  3、文字精炼,简洁明快,响亮有力;内容健康向上,力求富于情感,深入人心,易记上口。

  二、征集时间

  2013年4月1日至2013年4月30日截止。

  三、投稿方式

  1.电子邮件投稿:

  将应征作品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征集活动专用邮箱szdsbyzj@163.com(“深圳地税标语征集”拼音首字母缩写),邮件中应包含应征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通信地址以及应征作品内容等信息。

  2.微博投稿:

  将应征作品内容通过新浪或腾讯微博发表,插入#您的智慧,城市的力量,税宣的新标杆#话题,并@深圳地税,另通过微博私信告知应征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通信地址等信息。

  3.邮政信件投稿:

  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路28号

  邮政编码:518033

  收信单位: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室1309室,并注明“税收宣传标语征集”字样。

  信件内容:包括应征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通信地址以及应征作品内容等信息。

  四、评选程序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邀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征集作品进行评选。评选结果于2013年5月20日前,通过报纸、门户网站(http://www.szds.gov.cn)及官方微博公布。

  五、奖项设置

  (一)一等奖1名,奖励5000元;

  (二)二等奖3名,各奖励3000元;

  (三)三等奖6名,各奖励1000元;

  (四)优秀奖10名,各奖励500元。

  六、注意事项

  1.所参赛的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凡已发表的作品或者使用他人作品参赛者,一经核实即取消其参赛资格。若应征作品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

  2.本次活动入选的作品,视为委托创作之作品,其所有权利归主办单位所有。

  3.作品如有雷同,以先发送者优先。征集方在对提交的作品评选时,有权进行适当修改或调整。

  4.投稿者请自备底稿,所有参选稿件不予退稿。因延误、丢失、误寄等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征集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若因投稿人联系方式不清导致奖金或奖品无法兑现的,责任由投稿人自行承担。

  6.本次活动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2013年4月1日

 

http://www.sz.gov.cn/cn/xxgk/szgg/tzgg/201304/t20130402_2124567.htm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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