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宁波创新港的知名度和认同感,充分发挥宁波创新港在加快创建智慧城市中的辐射引领作用,特向社会公开征集形象标志和宣传标语。
本次征集活动主要有两项内容:一是征集创新港形象标志,二是征集创新港宣传标语。凡关心宁波创新港建设,愿为创新港形象宣传提供最佳创意的个人和机构均可应征,形象标志和宣传标语可以分别应征。征集活动由宁波创新港管理办公室主办,宁波市研发园区管理服务中心承办。
征集要求
(一)创新港形象标志设计图案:
1.主题寓意深刻,内涵丰富,能充分反映创新港独特的科技创新创业文化;
2.构图布局巧妙,色彩搭配合理,具有强烈的视觉冲击效果,便于识别和记忆;
3.形象简洁大方,易于被不同区域和文化背景的人士理解和认同;
4.适合在电视、报纸、网络和户外广告等不同载体使用。
(二)创新港形象宣传标语:
1.主题明确,创意新颖,内涵丰富,既能真实反映创新港特色文化元素,又能彰显功能区块独特的形象魅力。
2.语言精炼、表意准确、富有美感,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和凝聚力,琅琅上口,便于传诵。
3.用中文表达(可附英文),文字简洁规范,字数在16字以内。
4.作品须为未公开发表过的原创,若出现权益纠纷,由作者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征集活动时间
1.征集截至时间:即日起至2011年4月10日止(以当地邮戳或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公布获奖时间:2011年4月20日。
投稿方式
1.投稿人应提供书面稿件(A4纸规格)或电子稿件,通过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投稿。
2.投稿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并在信封或电子邮件标题中注明“标志标语征集”字样。
3.邮址:宁波国家高新区扬帆路999弄5号305室;邮编:315103;联系电话:0574-87913950,传真:0574-87913950;E-mail:maohh@nbhtz.gov.cn。
评审方法
由主办方组成评审小组,对应征作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审。
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各奖励人民币3000元;
二等奖(1名):各奖励人民币2000元;
三等奖(1名):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
入围奖(5名):各赠送精美纪念品1份。
(个人所得税由本人负责,并承担作品修改义务)
特别声明
1.主办单位将在官方网站(http://www.nbrdp.net/,http://www.nbsti.gov.cn/gb/,http://www.nbhtz.gov.cn/)和有关媒体上公布活动信息。
2.本次活动不收取报名费,所投稿件请自留底稿,来稿恕不退还。
3.稿件作品相同或相似,以先投稿者为准。
4.主办单位拥有获奖作品的所有权、完全使用权,有权对作品进行适当修改。
5.主办单位保留对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宁波市研发园区管理服务中心
2011年3月
http://gtob.ningbo.gov.cn/art/2011/3/14/art_9022_740209.html